性質相異的才能優缺點互補,否則只是優點兩倍,缺點也始終空著。
台壽和全球同質性很高,幾乎沒有起到優缺點互補的作用。
目前實支的給法大概分成三、四類(我一般跟保戶20分鐘說明並以實際單據和案例舉例清楚,這裡文字所限,不易說明),盡可能選兩種不同類的較好。遠雄也不是只有一類。遠雄有兩種實支,您若選到仍跟台壽全球同質的來搭配,仍然沒有起到優缺點互補的作用。
所以不是「遠雄+台壽」就一定優,是「遠雄那支性質和台壽全球相距較遠者+台壽(或全球)」,優於「台壽+全球兩支近似的搭配」!
可以麻煩說說看優缺點互補的內容,不然好像只是空談?
我一般跟保戶20分鐘畫圖表說明,並輔以實際的醫療單據舉例,兩三下就算說明清楚了又好懂,這裡若只用文字說明,會異常難懂,但既然被 cue 了說不講清楚叫做空談的話,就硬著頭皮勉強用大量文字說明吧:
1. 如果我們把實支分成兩類(我在當面講解畫圖表時是分成三類,但這顯然會讓文字說明更複雜,只好先省略縮減成兩類),第一類如全球XHR、台壽HNRB、遠雄RSL、富邦NHR1(已停售)等等,第二類如遠雄RJ1。第一類的住院醫療費用(俗稱雜費)額度是起跳比較低,之後若有長期住院,會倍數增加的。譬如全球 XHR 計劃五,住院不到 30 天時,醫療費用實支額度是 12 萬,如果超過 31 天是 24 萬,如果超過 61 天是 36 萬,如果超過 91 天是 48 萬,如果超過 181 天是 60 萬。方才歸類的幾家實支實付(包括遠雄的 RSL),大致都是這個模式大同小異。第二類則是不論住院幾天都是 30 萬。
那個好?不一定。我手上第一張單據,住院 5 天就花了 28 萬元,顯然第二類的實支才能支付。但是我手上的第二張單據,他的雜費是 32 萬元,然而恰巧住院超過 61 天,照第一類的算法是可以 3 倍額度,也就是 36 萬額度,因此獲得全額支付.。但是用第二類的因為無論住院幾天雜費都是 30 萬,所以沒有辦法全額支付。但又說回頭,如果第一張單據花了 28 萬的,買的實支險是第一類的兩家 12 萬元,12+12=24,仍然不夠支付那 28 萬。第二類的卻一張就解決掉了。
2 第一類的手術幾乎都要查表限額乘以百分比(這部份光用這樣文字敘述也是聽不懂,親眼翻看百分比表就秒懂)。例如手術費限額 10 萬,假若我做鼻子手術查表是 4%,那麼表示最高只能給我 4000元手術費,若我的鼻子手術(尤其自費的)開列出來單據是 6000元,那麼在手術費部份,雖然單據是 6000但也只能獲得 4000 元理賠,並不是每種手術都是以 10 萬為準。第二類的則是無論大小手術都是同一個手術費限額,譬如 20 萬。上例的話 6000元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即使真的鼻子手術用到很先進的手術,10 萬元也不怕。
另外還有第三類的給法,是上述雜費和手術費共用一個額度的,前面提過為了避免文字敘述過於複雜,暫予省略。
3.目前來說第二類的只有一個公司的一種商品就是遠雄的 RJ1 。它的手術認定必須是全民健保給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的手術才認定為手術。如果只採用這類實支,有蠻大的機會(我的同事有保戶已經遇到了,保戶非常非常不理解)是保戶認為的「手術」,保險公司卻依照條款不認列為「手術」的,因此無法獲得手術費理賠。如果是門診手術的話,因為不認列為手術,所以連同門診手術雜費也因此不理賠了。所以若能以第二類搭配第一類的實支的話,會比較互補,把這種不被認可為手術而不理賠的機會降低。但第一類實支因為有很多家,標準不一,這裡就不一一列舉各家標準了。
4. 第一類的實支,升等病房可以用收據理賠。譬如全球 XHR 計劃五,病房實支可以 3000元/天。比起第二類的(雖然不需要收據)計劃二,1500元/天,應該可以比較寬心地住在好一點的病房好好休息。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第一類比較強,在醫院沒有好的病房讓你升等時,3000元/天事實上會 1 元都拿不到!這時 1500/天不用收據的,說不定比較實惠。還是那一句話,如果兼有第一類和第二類,那麼就可以兼有好病房升等和即使沒收據也能實領 1500/天的兩種強項,那麼既不怕醫院沒有升等病房空位,也不怕有了好病房卻住不起了。
5. 第一類的如果醫藥單據金額過少的話,可有選擇權轉換成日額給付。像我單據上這位小朋友住院 5 天,醫藥費只花了 266 元時,可以用 選擇權轉換成 1680元 x 5 天 = 8400 元給。第二類沒有選擇權的機制。
6. 第一類的在出院後回診的單據也可以請款。第二類的沒有回診單據請款的條款。
總而言之,選擇第一類的和第二類的搭配,才是缺點最少的組合。
沒人當面講解,沒視覺看到單據和數字,純用文字就是這麼難懂這樣莫法度。
回想一下小學數學課吧。如果不在黑板上畫圖表講解,全發大量的文字講義說明,那要是能懂也是天才鬼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