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擷取自XWS保單條款第27條
第二十七條【減額繳清保險】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後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保險金額請詳閱保險單之減額繳清保險金額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繼續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保險範圍與原契約同。但不適用第十七條之約定,且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第一年無保單價值...如何扣除營業費用作為一次躉繳的保險費? (該業務是新人嗎?連這點常識都不知道?)
必須要第二年年度末才可以辦理減額繳清
所以第一年度沒有保單價值,絕對無法辦理減額繳清的...
Q2
PCC1給付額度低,3單位,20年間的癌症一次金只有15萬,第21年度起才22.5萬,儘管它是平準型費率,到後期保費或許會比其他家便宜,問題是...買了也沒多大幫助阿,那買要幹嗎?
平準型費率似乎也是他們的賣點了,我認為平準型費率,不一定是好的,主要還是要看保障內容,保障內容很優,那當然是不錯了
一般新生兒會推薦友邦的愛無憂防癌ICAN,30年期保障200萬以上,缺點是第一年罹癌僅退還所繳保費,為了補第一年的空洞,通常會搭配遠雄定期癌症XCD,若沒保遠雄,也可用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台壽YDB或全球DSR
已經保了PCC1,則可另外加保友邦ICAN,拉高癌症給付,另外也沒保到殘扶險,則通常都會加YRDR-300萬與DIYR-2萬
Q3
若目前缺少醫療與重大疾病,實支實付可考慮遠雄RJ1-1計畫搭配全球XHR-5計畫,雙實支實付,基本雜費額度32萬
重大疾病則可直接規劃遠雄重大傷病RG1,重大傷病的保障內容較廣,理賠上也比重大疾病寬鬆些
這樣也可控制在預算範圍
Q4
首年度主約減額繳清,不等於主約解約,如上解釋...只是之後想要再加附約或是增加附約額度,就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