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的學名叫做「生死合險」,是「生存保險」加上「死亡保險」,在保障期間內死亡會給付身故保險金,生存則給付生存保險金,可能是一筆或分筆領取。為什麼生存與身故都有給付這麼好?當然是因為兩項給付都給的少!
這時候的您需要累積足夠的退休金,以減輕孩子們的負擔,養老保險雖然名為「養老」,卻未必適合屆退族及已退休族群!有一個險種更適合退休族,那就是「年金險」
人身保險有四大險種,壽險是解決「死」的問題、傷害險是解決「殘」的問題、健康險是解決「病」的問題,至於「活」得太長,退休金準備不足的風險,就靠年金險來移轉。
依您的年紀可做遞延年金或即期年金皆可,端視您要讓年金的給付何時開始,您還提到"想做一點壽險給小孩",年金險都有所謂的保證給付年期,就是針對您所提出的這種狀況。保證給付年期,要保人可以選擇年期,一般是10~30年,萬一在年金給付期間內身亡,仍會依照原本給付的頻率與方式,繼續給付給受益人,至保證給付期間屆滿為止(亦可選擇貼現一次領取),所以保證期間設定愈短,「保證」領取到的金額就愈少,能領取的年金自然就愈多。
舉例來說,要保人選擇60歲開始領取年金,保證期15年。而當要保人在70歲時身故,年金只領了10年,那麼保險公司會將剩下的5年的金額,一次給付給家屬。不然的話年金是可以領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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