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 | 遠雄人壽 | 元大人壽 |
商品名稱 | 保安心(RG1) | 一年重傷(RZ) |
保額100萬 30歲年繳保費 |
男:3280 女:3090 |
男:3400 女:3500 |
投保年期 | 1年 | 1年 |
最低保額 | 10萬 | 10萬 |
投保年齡 | 15~65歲 | 15~65歲 |
最高續保年齡 | 80歲 | 80歲 |
理賠項目 |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 |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 |
理賠保險金 | 保額 | 保額 |
新年快樂~~
一.癌症保障:
1.因罹癌後引起血癌等等…的併發症住院診療機率70%,要注意是否有理賠併發症
2.要注意保單條款是否有保證續保字樣
3.低侵襲癌症(1期)或原位癌(0期)是否納入保障
4.選擇不含生存險或壽險成分,也就是不選還本型、終身型
二、重大疾病
分為甲型與乙型,甲型只理賠較嚴重之惡性腫瘤。以友邦JDDR重大疾病(甲型)為例,下列除外不賠: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若是乙型重大疾病,有理賠輕型惡性腫瘤,以全球DDB重大疾病(乙型)為例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
2. 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 第一期前列腺癌。
4. 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6. 邊緣性卵巢癌。
7. 第一期黑色素瘤。
8. 第一期乳癌。
9. 第一期子宮頸癌。
10.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下列項目除外:
1. 原位癌或零期癌。
2. 第一期惡性類癌。
3. 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三.重大傷病險:
理賠爭議較少:是否符合重大傷病定義是由健保局或醫師所認定,而非保險公司,保障廣: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排除原位癌)、慢性腎衰竭、外傷嚴重分數(ISS)達16、急性腦血管疾病、重大燒燙傷、罕見疾病等等….皆包含在內。
因此重大傷病的理賠範圍較廣,理賠也較重大疾病寬鬆,重大疾病項目的慢性腎衰竭與癌症都有包含在內,總共包含22項重大傷病,每家保險公司的重大傷病給付項目不同,所以建議可規劃定期癌症險搭配定期重大傷病險,一次性給付建議100~200萬會比較足夠,以治療肝癌的標靶藥物雷莎瓦為例,一個月的藥材費用高達18萬,若是乳癌二線用藥,每月也要9萬,這些都是健保不給付的
解決癌症問題確實較複雜:
1、醫療險:住院期間費用/含標靶。
2、癌症險:癌症治療費用/不含標靶。
3、重大險:一次性給付。
4、殘扶險:長期照護費用。
5、壽險:身故責任。
如果預算足夠的話,建議最好兩個一起同時投保,互相搭配
防癌險: 有一次性給付,如因癌症住院也有病房費,放射及化療時也有相對的化療費
重大傷病險: 如罹患重大傷病而申請重大傷病卡,給付一次性重大傷病理賠金
這兩種有優點及缺點:
1. 癌症險: 優在每次因癌症入院作化療時,可以重覆性給付化療費,缺點就是面對昂貴的標靶藥物時,無法給付這麼龐大的醫療費
2.重大傷病險: 優在當確診時,申請重大傷病卡,當下我們的生活收入中斷,需要用一筆錢時,這就是我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及給付昂貴的標靶藥物的費用,缺點就是當我們獲得一大筆的繄療金時,這個契約就終止了,萬一無法控制好好運用,一筆錢很快就會流失,那時其它的相關醫療就又要變自費了
那如果預算考量的話,就以年紀及是否有什麼家族病史,來判斷是該優先該規畫那一種,如年紀尚輕而無家族病史的話,建議可以先規劃防癌險,反之如果家族病史中都是罹患高危險病史的話,就建議妳優先投保重大傷病。
以上建議,希望能讓妳有個滿意的答案
您好:
關於癌症險的規劃:
我已以前在臨床擔任是護理師時看到的,
癌症前期治療病患及家屬大都是
選擇自費的標靶治療藥物,
但一個療程可能都會到百萬左右!
但目前的癌症險通常都無法支付此項目,
會建議終身癌症險,改用定期規劃,
用ㄧ次金幾付的險種來支付大筆的治療費用,
接下若住院可用實支實付去規劃!
一次金的險種例如:重大傷病和重大疾病等等
其實說來說去,也要在自己可以的能力範圍內去規劃商品,若您想要了解,可以點我的大頭照寫信給我或和我直接聯絡討論!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您!謝謝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