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這邊回覆您的問題。 1.如果有健康上的疑慮,及已確認有就診紀錄時,還是建議您在要保書上填寫告知。 2.如果預計是要針對要保書上的時間做較安全的處理,建議是勾選106年1月11日,隔一天的風險會更降低。 如果我的回覆有解決到您的問題,不妨在幫我點個讚喔。
您好! 我想這可以看您寫要保書上有提及的選項做誠實告知! 因為不是每件事都在五年的範圍內 ex:他會寫2個月內因受傷或疾病就醫 所以如果沒有用不用告知了! 總不會20年前的病歷現在也在告知! 我想這是不用的! 有任何問題歡迎做詢問我的自我介紹也都有我的聯絡方式! 歡迎做詢問感謝!
看嚴重程度,倒也不必糾結在那一天 而且坦白說,都隔一年做追蹤or治療了 再多一天等待也無彷吧
就算超過保單上的期間,最好也是告知,以免詬病! (單側乳房切除超過十年要不要告知?) (子宮摘除超過十年要不要告知?) 希望幫到你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