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新光的今華
您有想為小孩規劃保單的態度很棒
但以新生兒來說,實在不建議終身壽險這一塊
因為根據保險法第107條所言:「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也就是說,未滿15歲前是不理賠的。
建議可以從實支實付,一次性給付癌症險,或定期給付的殘扶險做加強
另外有新生兒的家長們必須留意的是,目前嬰幼兒肺炎已高居嬰幼兒死因排行的第4名,因此千萬不可小覷嬰幼兒肺炎後續所帶來的負面連鎖效應。
祝您找到適合您小孩的保單。
若有需要,也可以找我做討論喔~
今華 (Leo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