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你好~ 在申請看護金必須符合「需專人照顧」的情況才可以理賠,至於看護費用的部分,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的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但若是居家看護的話,就必須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時才能申請。依現行強制車險的給付標準,看護費用每日最高可給付一千二百元,最多以三十天為限。如有不清楚地方在歡迎點我頭像來信諮詢,很高興能為您服務~ 謝謝 !!
個人經驗分享 強制險的看護補償申請,這部分可能請醫師在醫囑註明需有人照護,且時間大約多久 那日後申請看護補償時,看護人可以寫家人帶過即可,1天1200,最高30天 且您傷及骨折,若不方便行走,強制險在補助器材上,也有2萬元的費用可申請,但需醫師囑咐 有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看護費用:指特別護理費、看護費等,但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生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前項第二款規定之病房費差額,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第四款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最高以三十日為限 所以要請醫師開立證明就等於請醫師背書,換好幾家的話當然要去好幾家申請,輔具的話就以2萬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