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條款
第廿八條【契約內容的變更(四)】
本契約個人保險單之被保險人或單親家庭保險單之主被保險人依法定程序結婚者,得向本公司申請變更為雙親家庭保險單。
要保人辦理前項變更時,應補繳當時雙親家庭與變更前保險單(個人或單親家庭保險單)之責任準備金差額。
依據條款第28條,結婚後,應可轉換成雙親型的
很多問題我覺得不能問客服,得到錯的答案居多XD
我再跟國泰的朋友確認看看囉~~
有留言給目前專員,下星期一才能上系統幫我看,不過我從網路上來看,想改成雙親型應該是沒希望了,原本是想補一些費用,能多一個小保障也不錯。
為什麼會沒希望了呢,我看條款,跟問國泰的朋友,他也有買那張,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的唷
網路上查好像是寫如下,不過跟您貼得不太一樣,故還是得申請保單補發來看了
第三十一條 附約內容的變更(四)
本附約個人保險單之被保險人或單親家庭保險單之主被保險人依法定程序結婚者,得向本公司申請變更為雙親家庭保險單。但被保險人係於十四歲(含)以前投保本附約者,本項約定即不適用。
要保人辦理前項變更時,應補繳當時雙親家庭與變更前保險單(個人或單親家庭保險單)之責任準備金 差額。
我看到了~~原來您保的是附約的呢,我看的是癌症主約,沒有這條的限制
如果是保附約的話,看來14歲以前投保的就不能轉了XD
對呀,有主約跟附約,看來我朋友是買主約的,才能轉
如果要加強癌症保障的話,可以用定期一年期唷,一次給付金的商品,像是台灣人壽定期癌症YCC,與定期重大傷病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