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Q比比你好~
買保險如果是針對剖腹產的話一定要是"必要性剖腹產"才會賠唷!
而所謂必要性剖腹產則是指以下八項情形: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 14 小時、初產 婦超過 20 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 2 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 產程超過 2 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 160 次或少於 100 次且呈持續性 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 次且持續 60 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 PH 值少於 7.20 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 37 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 4000 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 10 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 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 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 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 24 周以上,胎兒體重 560 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 24 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因此第一胎如果有寫自願性剖腹其實不影響,
只要第二胎生產時為必要性之因素是可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