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這樣是可以的唷! 要注意的是: 1.用子女身份附加的眷屬附約,當子女23歲之後就無法繼續續保,保障就會終止。 2.主被保險人身故時,眷屬附約可能隨之終止。 3.若這段期間因為健康狀況下降,勢必難以再更換保單。假設附加子女後結果小孩罹患重大疾病,23歲保單終止後就再也買不到任何保險了。 如果有需要我協助完成規劃的話,可以點我頭像聯繫我唷!
要看是那一間的產品 不一定每間都可以做實支實付的眷屬 是原本就有主約想另外增加眷屬 或是想另外規劃呢? 預算允許建議幼兒是分開做 因為小朋友只能到23歲需要脫離 如果未來幼兒有體況保障可能會有缺少 以上建議給您參考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還是要看各家投保規則) 實務上強烈不建議這樣做 因為最多就附加到23歲 或是主約消滅附約也跟著消滅 之後如果有體況也不能新增其他保單 建議是可以找最低主約出單醫療險 千萬不要省那一點點的預算 而造成之後的遺憾
還是建議小孩的保單獨立 避免長大後有體況無法保新的保險 可以用有限的預算去規劃孩子的保單 會建議小孩的使用定期醫療險 等小孩長大後給他自行去處理自己的保單即可 不過先決條件還是先把大人的保障做足 再來用小孩的
就像前面說的,孩子的保障依附在父母的主約下面,只能續保到23歲,最好能夠各自都有一個主約,將來比較不會有問題。 我們公司的主約,孩子只要七、八百元就可以單獨出單,內容可以搭配醫療及意外險的保障。如果您有興趣,可以跟我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