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佔領取重大傷病卡的45%。
重大疾病險的癌症必需是二期以上的重度癌症才有理賠。
所以純就機率來說,應該先規劃癌症險吧。
但是重大疾病險有理賠重大傷病險所沒有的「重度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若是預料自己較有這方面的可能性,重大疾病險才有,癌症險和重大傷病險沒有。
重大傷病險有理賠300多小項,22大項,若是覺得自己會遇到癌症以外的這些55%的項目,則應該用重大傷病險,比癌症險廣泛。包括若車禍嚴重受傷在創傷分數達16分以上的重傷時,癌症險和重大疾病險幫不上忙。
總之純就機率較大的來說,應先考慮癌症(其實重大傷病險也囊括癌症,只是不包含尚不算正式癌症的 0 期原位癌而已),至於癌症以外的情形,就沒人敢說敢預測哪種會用到或者用不到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預算有限,癌症、重大疾病、重大傷病這三項先後順序?該如何安排?
買保險絕對不是越多越好、越貴越好,而是要買對重點,才是關鍵。
若預算有限,首要先保大在保小、保近在保遠,一步步將保障做起。
規劃方向當然是:重大傷病>重大疾病>癌症
因為
1.癌症險:就名詞而言是針對癌症所做的保障。但現在癌症並非絕症,已經有很多藥物及療法等等可以治療,癌症住院、癌症手術額度將漸漸不足,這些自費項目需要靠實支實付的限額來補強。所以針對癌症的部分會用其他的險種加強。
2.重大疾病:是法定7項,腦中風、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其中有包含到癌症。解決有需急用一次金的狀況。但來到現在社會醫療,越來越多的疾病名稱出現。漸漸地也將要考量是否足額保障。
3.重大傷病險:近年來較為廣泛的保障項目,包含癌症等等上達百多項的疾病項目,一次金保障更多也解決更多疾病醫療。
以上,希望有幫助到您。若有興趣可來信再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