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 是 兄弟姊妹的話 要按照保險法第16條
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 本人或其家屬。
二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 債務人。
四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但是要注意的是
兄弟姐妹是屬於旁系血親二親等的親屬,兄弟姐妹雖亦屬至親,但長成之後男婚女嫁,並未同住一處,亦無扶養的事實,在此情況下通常不認為有保險利益,因為既然已經各組家庭,不再共同生活,則任何一個人死亡,對兄弟姐妹來說,不會造成情感以外的經濟損失,所以沒有保險利益。但如兄弟姐妹並未婚嫁,仍同住一處,彼此互為家屬,則可依第一款主張保險利益存在以進行投保
但是實務上,很多保險公司 不會管你這麼多。 都會退件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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