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年中向國泰申請國寶的理賠(意外傷害醫限-無社保),但事後業務員要求簽一份同意書,內容大致如下:
本人xxx向貴公司保險商品所附加之意外傷害醫限-無社保之被保險人
本人充分了解 依本附加條款約定,被保險人若以健保身分就診者,貴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健保給付部分給付醫療費用後,無再依健保費用明細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這次依個案從寬處理給付。
請問這個同意書應該簽嗎?
簽了嗎?
請不要簽直接請業務向公司反映
但當時投保無社保,但依健保身分就醫,不是會依醫療費用1.4倍給付嗎??
條款上載明應該是
按無健保身分投保而以有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接受診 療時,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醫療費用之 140%給付 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面頁所記載該被保險 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請將保單條款面跟業務聯繫,處理
所謂【社保】就是全民健保部分
無社保的保費又比有社保的來的貴!!
基本上來說
有社保者 :
(一)用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診時,醫藥費部分實支實付以保單上的定額為上限。
(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診,醫藥費部分會打65折,總理賠金額亦以保單上的定額為上限。
無社保者 :
(一)不論是否全民健康保險身分,醫藥費實支實付以保單上的定額為上限。
(二)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就診,則總實支實付理賠金額為保單上的定額的1.4(依保單)倍為上限。
舉例來說
假設 收據 1 萬元
投保社保,未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打 65 折 ,給 6 千 5
投保無社保,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給 1.5 倍,給 1 萬 5
投保無社保,未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給 100% ,給 1 萬
而您內容提到
本人xxx向貴公司保險商品所附加之意外傷害醫限-無社保之被保險人
本人充分了解 依本附加條款約定,被保險人若以健保身分就診者,貴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健保給付部分給付醫療費用後,無再依健保費用明細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這次依個案從寬處理給付。
老實說 看不出來哪裡從寬??
為什麼給了實支實付以外的就不賠了??
非常建議您直接打電話進去了解 或是請業務員幫您處理
不要簽了不該簽的東西歐
大致上如此,雖然我在南山,但是各家保單我都可以協助及服務
【保險保的好,不用保到飽】選擇最實際,實用就好。
希望有解答到您的問題,
如果有其他想更了解的,歡迎詢問我!點擊我的大頭貼~
如果需要建議書請給我出生年月日+工作
若覺得我回答得好,還請不要吝嗇給我一個讚,及推薦我,
非常感謝您,祝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