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安終身壽險 保單條款
第 二 條 【定義】
本契約所稱「終期日」係指本契約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零五歲之保單週年日。
第十八條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本契約至終期日仍持續有效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將視同本契約滿期,按保險金額給付 「滿期保險金」,本契約效力終止。
所以要到105歲滿期日,才會給付滿期金,非第20年給付
金富貴終身保險 保單條款
第十六條 生存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自第二十保單週年日起與嗣後每屆滿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額之百分之十給付生存保險金,至本契約效力終止。
所以是滿20年後,每年按照保額10%給付生存金
您好:
各位好請問這張圖片的20年繳費祥安終身壽險是滿20年會還回來嗎?
不會,這只是一般終身壽險,要身故或變人瑞才領得到錢,他只是為了當主約出單。
還有一個20年繳費金富貴終身保險 保險金額30萬也是滿20可以拿回來嗎
隨時想拿回都可解約,只是在繳費期間會損失很多,所以建議這種險種別買長年期,只是肥了業務的荷包,風險全都由自己承擔,時間拉越長資金被綁住越多,萬一期間生重病或繳不出費用,急用錢只能忍痛解約,得到的報酬跟風險完全不成正比,如剛買不久,請三思。
您如果只有這張保單,建議可以多了解終身和定期的差異,以多數終身險種做組合的肥羊保單,往往會造成什麼都賠一點,但什麼都賠不夠的窘境,為了保障終身而降低明天的保障,只是本末倒置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