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姐你好
近期幾家保險公司發行了新型態的重大疾病險,理賠依據不再完全由保險公司條款主導
,而是透過健保署所認定的「重大傷病範圍」作為根據(取得健保重大傷病卡),使得
理賠疾病的範圍,由原來的7項重大疾病與約定之特定傷病項目外,大大的擴增到上百項
重大傷病!對保戶而言,只要投保後取得健保署之重大傷病卡即可獲得保險理賠,此認
定方式預估將來可大幅降低理賠糾紛。
過去在給付項目上,即使重大疾病加上特定傷病險,針對的疾病給付項目也不超過
50項,而健保署的重大傷病範圍已遠遠超過50項(以重大傷病一編碼等於一疾病來看,
扣除第30大項的罕見疾病,就有高達265個疾病項目),理賠範圍的大幅增加下,相信
對消費者更為有利。關於「等待期間」的部分,目前多半無等待期(但其中一家為30
日),未來新商品出來,仍可觀察設計的方向。此外,比起較舊型的重大疾(傷)病
險,新型保單更符合醫界現實的認定標準,理賠爭議與糾紛或可望下降。(未來實際的
理賠糾紛是否能降低,尚需要時間考驗就是了
想了解這幾家保險公司的商品差異 可以點我大頭像留言諮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