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規劃方式:
重大疾病決不採用終身型
怎麼說呢?
1.重大疾病一般伴隨著高額的醫療支出,您可以看看你一年繳7~8千塊的重大疾病保額,
30萬?50萬? 100萬的重大疾病在30歲時可能只要三四千塊,為什麼不低保費高保障呢?
更何況重大疾病可能的花費是100以上,若是以您的費率,300萬重大疾病又是多少呢?
2.保險就是在我們能力不足時作為風險轉嫁的工具,因為不知道明天和風險誰先到,才要
用高額的保障來去規避掉眼下的風險,而終身重大疾病目前看來對您是個負擔而非是障了。
定期的重大疾病險能降低您目前的保費又能拉高當下的保障,相對而言是比較適合您的。
如果要終身型的重大傷病,你選中壽的這張就有點搞笑了,因為他只到65歲就滿期了。 那選它另一張定期特定傷病(TDDR)只保到65歲的話保費還比便宜,而且可以一路保到98歲(但你就要一路繳到98歲) 完全失去終身險年老後還有保障的意義。而且這個附約本身癰附帶豁免條款,不建議附在還要再加豁免附約的主約下。 選定期或終身並沒有一定哪個好,建議您檢視一下自身的經濟情況和家族病史再來決定。
那請問各位達人
有建議的險種嗎?
在考慮買終身或定期的重大疾病險前,您可能要先考慮的是~保險要怎麼規劃,才能將"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的風險有效的轉嫁給保險公司,這樣,當風險發生時,才不會有買錯保險的憤怒,分析如下~
1、家庭責任:
小 明今年35歲,結婚6年,有了兩個可愛的子女,一場突然的意外奪走了小明的生命,因不屬職災,所以社會保險與公司能幫助的地方也不多,小明的妻子獨自面對 700萬的房貸、子女的教育金、每月3萬元的家庭花費….只能掩面任悲傷的淚水流淌,因小明收入永久中斷,若沒為收入規劃保險,當風險來的時候,發生在別 人身上是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悲劇,所以有家庭責任的人,個人壽險就是需要優先規劃的保險。
2、勞動力風險:
同前文,若小明是被摧毀的不是生命,而是勞動力,就會造成勞動力減損的損失,如~失去雙眼、雙手、雙腳…就屬於勞動力減損100%,若是因中樞神經系統機能的病變,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就屬於勞動力減損90%...
根據現代保險雜誌的統計,每6人會有1人中風,腦中風後75%會留下後遺症,其中40%會成植物人…另外,再根據失智協會的統計,台灣失智人口增加速度超越全球,台灣成為失智重災區…意外、疾病、癌症、中風、糖尿病…造成國人一生中,約7.3年需要長期照護…
被長期照護的人,除了勞動力減損外,家人更要負擔長期的看護費用,平均每年的花費約60萬…這些風險除了會讓我們收入中斷外,還需面對職能重建的問題,若小 明沒為勞動力規劃保險,當風險來的時候,就會產生許多問題、遺憾,更有可能會拖垮整個家庭,因此,這個風險應是每個人都需關注的。
以上兩個風險是有家庭責任的人應該要優先考慮的商品,這兩大風險有效的轉嫁後,再來才是健康風險的轉嫁,也就是您所問的重大疾病險、終身醫療險的規劃,若我們將 過多的保費都放在健康風險的轉嫁時,家庭責任與勞動力減損就會產生保額不足的風險缺口,風險、明天誰先到?若風險是在這兩個區塊發生,又沒足夠的保障時,我們除了悲傷就是憤怒,因此會建議您,保險的規劃應該要全面性的考量。
家庭責任 > 勞動力的保全 > 健康風險 > 責任保險 > 退休風險
個人認為其實很多險種只要規劃定期的部分就夠了,終身的雖然繳費ˋ20年可以保障終身
但是卻無法符合趨勢潮流萬一未來有新的險種時你會捨得把舊約解除
再花大把錢去添購新的保單嗎?
再者目前保單已無分紅保單基本上都是沒辦法抗通膨的所以其實買終身不是很建議
以平均80歲的壽命來說如果你買終身的所繳的保費其實真正有保障的時間不過才那幾十年
而且有可能遇上新型態的疾病就保單不再保單理賠範圍的
以台灣目前重大疾病不過才三~四十項
不像一些較為先進國家保障近100項加上分紅其實是可以抗通膨的
而國外其實針對沒有分紅的保單早已慢慢地被取代
而這些保單很多是有現金價值的未來是可以退保或是當成遺產節稅傳承給小孩子的
在國內保險發展蓬勃我們能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這些室有幸跟一些國內外業務交流的資訊提供給你希望對你有幫助
有興趣的話我們可以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