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看和殘扶險最大的差別就是【認定與評估標準】與【理賠方式】
目前長期照護險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認知功能"作為評估標準,實際的標準要詳細去看保單條款,但評估的標準通常是被認為偏難,有時實務上明明已經很嚴重了,但就是過不了評估的標準
而殘扶險是以符合殘廢等級表為認定標準,在實務上比較不會有很大的爭議,殘廢等級表對於殘廢等級的認定相對長看的巴氏量表,明確很多,通常較不易有爭議
而在後續理賠的狀況,長看險每年都必須要提供相關證明,需要重新做相關的評估。殘扶險在保證給付期間只有申請的第一年需要提供殘廢證明,之後過保證期間就看各家條款(有些只要提供生存證明)
簡而言之,符合長看險時的狀態,常常也會符合殘扶險,但並不是所有的狀況都會,長看險也是會保障到殘扶險無法保障到的情況,但整體來說殘扶險的範圍是比長看險大不少,且日後在理賠時麻煩也會小很多,所以目前實務上殘扶險比較被大家所接受
最後還是要提醒殘扶險跟長照保險有所差異,在投保時請依照條款內容為主,切勿混淆
理賠的認定標準不同是主要差異,「殘扶險」依據金管會公告的「殘癈等級表」為認定標準(1~11級殘,共79項),符合1~6級殘條件時,啟動「殘扶金」給付機制。「長照或長看險」是依「巴氏量表」判定"生理功能障礙程度"(6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要有3項以上存有障礙),或依「失智量表」判定"認知功能障礙程度"(時間,場所,人物,三項中有2項以上存有分辨障礙)才會開始給付「照護金」,另外有些商品的理賠條件是必須符合「時常處於臥床狀態」且「更衣、沐浴、進食、如廁」四項中有2項以上無法自理才達到理賠門檻。 相形之下有沒有覺得「長照或長看險」相對嚴苛許多,更慘的是「長照或長看險」每次給付時還要重新認定,若不符合長看狀態就停止給付。這是不是告訴客戶乾脆放棄治療或復健的機會,因為情況好轉就再也得不到理賠金,但是客戶卻可能一樣不具工作能力,到底該怎麼辦?
客戶只要稍加比較就能知道哪個險種才是對自己相對有利,想想雙目失明人士的處境,除了日常生活較不便利,很多人都還是有生活自理的能力,如果買了「殘扶險」,"一次金"和"殘扶金"都是可以得到最高額度的理賠,但若是買了「長照或長看險」,卻可能什麼也賠不到,真是天壤之別,突顥出"買對保險"有多重要。
您好:
以目前市面上的來說有分長看,類長看(特定傷病)、殘廢扶助
1.長期看護的認定方式有分行動障礙和分辨障礙
行動障礙是指:飲食、穿衣、行動、起居、沐浴、如廁有三項皆不能自己為之
分辨障礙是指:時間、場所、人物這三項符合兩項
優點是:保障範圍較廣
缺點是:認定較不明確,且每年須複診
2.類長看(特定傷病)是指阿茲海默、帕金森氏、腦中風、癱瘓等等
優點是:定義較明確
缺點是:保障範圍較侷限且每年須複診
3.殘廢扶助其實就比較容易理解就是依照殘廢等級來理賠的
優點是:定義明確且保障範圍較廣,認殘後終身有效
缺點是:每年須提供生存證明
就以上三種來說當真正遇到需要長期照護時,其實是以認殘的方式會比較好,對家庭來說相對較有幫助,只是在選擇這類險種時每家公司所認定的不太一樣,有的是1-11級依殘廢等級有不同百分比的理賠,有的是2-6級每一個等級都是賠一樣多的金額,而另外兩種是用巴氏量表來做,如果不符合表上的就無法申請理賠,因此在事故發生時會有需要用到卻無法申請地方,此外造成殘廢的原因不只有意外事故,其疾病也是會造成殘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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