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違規事實:「疑未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註:監視畫面佐證」,我違規:「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註:監視畫面佐證」因對方此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此款為所謂「危險駕車條款」,為道交條例中最危重的處罰。請問以上情況,根據您經驗,對方應是3成或7成責任?(只考慮以上內容情況,)
建議貼上現場圖以及初判表的照片,會比較清楚,不過如果照字面上來看,對方錯比較多.7成責任
2.告對方刑事,理賠員會參與和解?
如果上法院,產險理賠員會陪同,但只能陪同,在法庭上只有律師跟當事人可以發言
3.如告對方民事求償,保險公司是否不論求償金額大小,一定都會以「參加人」參與?或視金額而決定參加否?
如果告對方,保險公司不會參與,第三責任險跟強制險是理賠"對方"而不是幫您來跟對方爭取哦
4.如果保險公司決定參與,都是由律師出庭負責?或理賠員?
理賠員是陪同的身分跟最後法院判決決定理賠金額的業務
叧一問題:請問薪資袋可否為薪資證明?我薪資袋(公司印)證明求償50,000,理賠員卻只賠40,000,why?
薪資袋只能參考,通常理賠都是看薪轉簿子或是扣繳憑單,不然就是以勞保投保薪資來作標準
你好,我第3項是指對方的保險公司(第3人責任險):
3.如我告對方民事求償,對方保險公司(第3人責任險)是否不論求償金額大小,一定都會以「參加人」參與?或視金額而決定參加否?
因對方的勝敗將影響保險公司的理賠金,所以保險公司應會派人參加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