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已是自動墊繳期間,辦理減額繳清時,可以先償還已墊繳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減額繳清後之保額會依該年度額度。若不償還已墊繳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減額繳清後之保額會比該年度額度低很多(重算剩餘保價金可換算繳額之保額。
Q:有停了兩年沒繳保費.保單自動墊繳.現在每年都有繳.還有四年期滿.這兩年自動墊繳金額須繳清嗎?會影響到保單嗎?
A:現在每年都有繳,還有四年期滿>>這表示該保單墊繳兩年後已有將(保價金)補繳回並繳付利息,目前以都正常繳費,已是(有效)保單,沒有墊繳問題,再四年就繳費期滿,當然不會有之前那兩年墊繳問題吧!!當然也就不會影響到該保單了。
首先你必須明白墊繳的意義,你才會知道清償墊繳的重要性。
自動墊繳:依保單條款規定,當要保人未在約定期限內繳交保費時,保險公司會依據要保人契約內同意的「自動墊繳」權利,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範圍內,「自動墊繳」應繳納的保險費,使契約仍然有效。
當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該期的保險費,就像是從「保單價值準備金」中貸款出來繳交保費來維持原有保障,一旦財務狀況許可時,再將已墊繳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加計利息償還,就可以立刻恢復保單正常繳費的狀態。只是要注意萬一「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以扣款時,保單也會跟著停效,相對保險公司就不必再提供保險責任。
在「自動墊繳」期間若保單墊繳若未全數清償時(保單仍未停效),即不幸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負有保險責任,但在支付保險金時,會先扣除已墊繳的保費與利息後,仍有剩餘時,才會給付保險金額。
李鎧伶(Nikey Li)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