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123aqw 您好:
要保人的部分是可以做更改的喔!只要原要保人(就是婆婆)同意並且由原要保人提出申請,並且簽名就可以完成變更!
另外有一點要特別特別提醒您~
雖然說只要原要保人同意並且提出申請就可以做變更,但是必須符合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
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 本人或其家屬。
二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 、債務人。
四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因為實務上,如果要變更要保人的話,保險公司會重新審查要被保人之間是否有保險利益關係存在,必要時,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
如果審查之後發現是沒有保險利益關係存在的話,就會不同意變更申請。
也就是說新的要保人(先生)跟被保險人(姪女)沒有保險利益的關係存在,該契約就會無效哦!
如果上述條件都有符合的話,就可以通知業務人員做契約變更的動作囉!
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