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健康用計畫C的CP值最高
同樣用0歲男生的費率來比的話
- 計畫A:874元→500日額,10萬雜費→每1元能買到114元雜費,0.57元日額
- 計畫B:1,749元→1000日額,20萬雜費→每1元能買到114元雜費,0.57元日額
- 計畫C:2,098元→1500日額,30萬雜費→每1元能買到143元雜費,0.71元日額
- 計畫D:3,498元→2000日額,40萬雜費→每1元能買到114元雜費,0.57元日額
- 計畫E:5,246元→3000日額,60萬雜費→每1元能買到114元雜費,0.57元日額
所以不太清楚為什麼業務要用D計畫。
主約的部分,祥安心終身壽險可以用15年期的,隔年就可以減額繳清。
2345意外險的部分,不建議用三商規劃,除了沒有保證續保之外,日後如果主約減額繳清,意外險會通通被拿掉,這方面可以買產險的兒童意外險專案即可,雖然同樣沒有保證續保,但保費更便宜。
7是終身醫療,不買沒差,因為沒有理賠自費醫療器材/自費藥物等等的費用,還是得靠住院實支實付。
8應該是50萬保額的費率才對,三商的NDDBR是目前業界其中數一數二便宜的終身型重大疾病險,最高可以保到主約6倍的額度,主約10萬就可以保到60萬元,但除非是非買不可,不然用彰化銀行就可以買得到的法巴金健康就好。
9是傳統型的癌症險,這類險種初次罹癌的給付很低,雖有給付癌症住院/手術/放化療/門診等相關費用,但額度同樣也不高,真的非買不可的話也不建議買三商的,因為條款沒有寫會理賠癌症的併發症,這是很嚴重的缺陷。
10的豁免我個人是不會加,因為保費不貴,加上如果是擔心要保人因為意外/疾病導致殘廢或罹患重大疾病繳不出保費的話,還不如直接幫要保人買殘廢險跟重大疾病險。
最後做個總整理
您需要買的大概就是
1.祥安心終身壽險 15XWL 15年期 100,000 1,820元
2.享健康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SHSRC 一年期 計畫C*1 2,098元
3.二十年繳費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20NDDBR 20年期 600,000 5,460元
4.產險公司的兒童意外險專案
5.彰化銀行的法國巴黎人壽金健康專案
用CP值來看待實支實付險似乎有點偏頗
實支實付險依照損率本來就是低額的情況發生率最高
所以成本主要都是集中在低額時
就好比任意險,買100萬的保障與買200萬的保障保費不會加倍成長
所以一般實支實付險低單位的通常每1元能買到的保障本就不高
隨著單位提升每1元能買到的保障越來越高才是正常的
雖然這樣看起來計畫D以上真的不是很合理
但計畫C這樣的結果只是真正反映成本的合理性
而並非真的比較划算
換個角度來想,實支實付險並不是越高越好
因為絕大多數都用不到,所以買個適當的保額即可
而三商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雜費額度夠了但住院日額卻太低
業務員就變成要保戶額外花錢買住院日額險或是拉高實支實付的單位數
我還蠻好奇彥志兄的「偏頗論」的
正因為三商的實支實付,ABDE的費率並沒有反應「邊際效應遞減(用到高額度雜費的機率較低)」這件事情
既然您也認同計畫C,是5種計畫中唯一合理的
由此來判斷CP值又有何不妥呢?挑不合理的費率買嗎?
更何況,既然要買保險,就是為了預防風險吧
用到高額度的機率低,所以只要買低額度就好了嗎?
意外死殘的機率也很低,這樣是不是也只要買一點點意外險就好了呢@@?
假如您覺得三商計畫C不妥,那我想請問怎麼樣的保額才是適當的呢?
而且住院日額,在實支實付應該算是次要指標吧?
保戶怕的是住院一天花超過1,500元,還是怕住院用到20萬的自費藥物呢?
說說您的標準吧,願聞其詳
之前我倒是有聽過一個業務員的說法是「在本人的實務統計中顯示,許多醫療自費支出都落在五萬以下,這些跡象都顯示出以多家住院實支保單互相組合,並將每一份的上限設定在五萬左右,是最能有效彌補理賠缺口,也最能減低保費浪費。」
藉此來推銷他們的單公司雙實支實付(費率是偏貴的不提),因為剛好可以拆成10+10計畫,雜費額度都是5萬元
我是蠻好奇假如保戶真的遇上高額度自費,花超過20萬的時候他有沒有辦法交代啦
當然目前我也是就三商的部分來說明可以怎麼調整
我個人其實沒有很喜歡三商的理賠風氣就是哩
拒賠的新聞一堆,前陣子不是還有一個新聞說因為是大腸類癌,又說腫瘤小於2公分,所以主張不是癌症的拒賠案例嗎?
明明台大醫院有兩名胃腸肝膽科醫師,都已經確診是惡性腫瘤了,結果保險公司竟然凌駕醫師的判斷,也難怪我身邊一堆保戶都怕怕的
樓上的業務員說的這個案例 好像是保戶15年前買的舊商品! 這樣是否就是按照舊條款理賠呢?
新聞文章截取一段話 如下:
(賠償辦法一條條看似寫得清楚,卻隱藏不少文字陷阱,儘管保險公司表示,"是先前判斷依據不一同導致",會尊重主治醫生跟法官的專業)
"是先前判斷依據不一同導致" 這段話就表示新,舊商品有分新,舊條款!
那麼父母親 18年前幫我們買的保險 是否就不適用新條款理賠呢?
那個有爭議的商品名稱是「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
條款內的癌症定義如下
「癌症」:係指一種疾病,其特徵係由人體惡性細胞不能控制之生長及擴張,對組織造成侵害或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之惡性腫瘤,而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統計分類標準」歸類為惡性腫瘤(如附表一)者,且經醫院對固定組織所作之病理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而新聞裡面寫到:
士林地院調查,台大兩名胃腸肝膽科醫師都診斷王女罹惡性腫瘤,病理切片檢查結果為「MALIGNANCY(惡性)」;王姓名醫也到庭作證稱她的腫瘤會移轉,且侵害正常細胞。法官認為王女患的直腸惡性腫瘤具不能控制生長、擴張特徵,按衛生福利部歸類屬於「癌症」。
壽險公司再引用某醫學中心九年前一則給法院的函釋說「『直腸類癌』未意味良性或惡性」,並指腫瘤「通常」大於二公分或有侵犯其下的肌肉層,才特別稱為「惡性直腸類癌」。但士院認為「通常」不是「必然」,保險公司的說法不足採信,要賠。
看這硬凹的嘴臉...
呵~您誤會了,我並沒有說計畫C不妥
只是覺得"單純只用"每1元來分析CP值不妥
就像您說的「邊際效應遞減」(這樣都可以說出專有名詞,佩服您)
那麼用「邊際效應遞減」來看待
計畫A - 合理
計畫B - 不合理
計畫C - 合理
計畫D以上 - 不合理
至於住院日額並不是說我認為它多重要,事實上醫療雜費高才是重點
只是在保戶的期待下,通常住院日額希望不要太少
那麼就迫使業務員必須用其他險種或商品拉高日額
我只是說明三商業務員大多都會考量的方向,並非我的想法^^
您說的那個我知道是誰,先前有看過
只能說......話術不錯^^
我個人對品牌沒有太多的喜好
理賠寬鬆與否與當時經營策略與理賠人員認知有關係
畢竟保險一買可能是幾十年的,這幾十年當中都有可能改變
就像某家早年理賠蠻嚴苛的(我認為拉)
但後來母公司財務出現問題,為了挽回保戶的信心
喊出「幫保戶找賠的理由」的口號
Dark-Knight (業務員)
你的說法 是在告訴我 如果發生類似的情形 不要傻傻的被保險公司騙 不能理賠 !?
上面說的案例是因為 保險公司跟法院 認知的不同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逆轉勝 !
所以我們保戶還是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要笨笨的相信條款上的東西 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