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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汽機車族

請問達人,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該如何投保(保險金額,種類等)

請問達人,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該如何投保(保險金額,種類等)?
Q1:投保重點應放在每一人傷亡保險金額/還是每一事故傷亡總額??
Q2:多倍保障殘費責任增額(富邦產險網站)比較重要?還是每一人傷亡保險金額?(因為投保金額有上限限制)
除此還要注意些??
感謝專家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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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聖龍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建議您除投保汽車第三責任險之外,再加保『汽車超額責任險』,這個險的保費並不貴但可以提供很好的保障。請好好看完下面兩則很重要的新聞案例,您就會了解為什麼了。

【新聞案例一】

台中日前發生一起車禍,駕駛人突然失控後,連續追撞1輛保時捷、3輛雙B和1輛台塑轎車,由於受害的5輛車中,就包含4輛進口車,初估財損上看 300萬元,產險業者表示,不幸發生這類高額賠償事故時,金額往往令人無力負擔,車主可加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轉嫁車禍發生時的高額損失。

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台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超過24.9萬件,年增逾1.4萬件,創下近9年新高,相當於每天至少發生680起以上涉及車體碰撞毀損的交通事故。

「超額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範圍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相同,即當駕駛人因故發生車禍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時,允予理賠。差別在於「超額第三人責任險」採合併單一限額計算,以每1事故限額1,000萬元保額來說,不分體傷或財損,兩者合 併最高將可理賠1,000萬元

【新聞案例二】

開車載人回家不幸出車禍,結果受傷癱瘓的乘客,提出4300萬元超高額賠償要求,對一般人來說,不要說是一輩子,就算工作兩輩子不吃不喝,可能都賠不起。

何先生開車載送張先生返家,途中在高速公路上因閃避其他車輛而不慎衝出路邊,結果他本人受傷住院8天後沒什麼大礙,但乘客張先生卻因傷重造成下半身癱瘓;根 據警方現場處理的筆錄,判定何先生需負100%肇責,張先生因此提出包括醫療費、看護費、工作及精神損失等總計高達4300萬元賠償要求;最後,經過保險公司多次陪同何先生與張先生進行協調,以賠償1070萬元達成和解。

產險公司說明,依照醫療資料及證明文件,張先生符合汽車強制險的傷殘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賠付125萬元(已調高至133萬元)、醫療費用20萬元;其次為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賠付12萬元;最後為超額責任險賠付913萬元,合計總共1070萬元。

產險公司指出,汽車第三人責任險與強制險意義相同,只是保障金額、範圍更大,即針對車主肇事時,依法應對無辜受害第三人的體傷或死亡、財產損失等負賠償之責,超出強制險保障的部分由保險提供給付。

汽車肇事賠償和解金賠付,實務上的做法是強制險最先啟動,上限180萬元(現已提升至200萬元),當金額超過時,第二層啟動的是第三人責任險,目前車主大多數投保賠償上限200萬元或300萬元,這對國內事故和解金額平均賠償400萬上下來說,應已足夠。

但當事故受害人不幸癱瘓、成為植物人、死亡等,並且又負擔家中主要經濟的來源,則依近年來的許多案例來看,高額的看護費用及收入補償,往往合計均高達千萬元以上,就必須靠啟動第三層的超額責任險。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很少會主動提醒車主有關超額責任險的功能及需求,甚至大多數的車主根本完全不知道有這項附加險,因此,車主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比率雖高達七成,其中會再加保超額責任險的比率,估計不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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