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MY83 保險網不支援 Internet Explorer,為了確保良好的服務體驗,建議您使用其他瀏覽器,例如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Microsoft Edge。
用戶 58001

有關兩年內健康檢查異常告知義務

請問,我在105年因背痛去看醫生,診斷為僵直性脊椎炎。106年後 醫生認為不需在拿藥 所以是最後一次回診。
請問在兩年內健康檢查有異常的。到底要勾是還是否?
共 2 則留言
Jimmy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通常 13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照你的說法,106年後醫生已無建議用藥,自然就不符合這項所詢問的事項。
只要從最後一次拿藥的時間點起算就好。

不滿
留言
錠嵂保經,汶汶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11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雲破  您好,我是汶汶,很高興為您回覆:)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

這個告知需要同時符合 1. 健康檢查異常 與 2. 建議接受檢查 或 治療

因此,此條 不是看僵直性脊椎炎的病況
而是看 健檢報告 本身有沒有 建議接受檢查 或 治療

至於 106年後停藥,早已超過 過去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建議您 確認 健檢報告上面的建議欄 再填寫

我服務於保經公司,能針對您的需求,在預算範圍內為你規劃專屬保單。 
歡迎點擊 錠嵂保經,汶汶 諮詢,留下具體聯絡方式您希望我能給予的協助,
覺得我回答的不錯,請給我一個,作為對我的鼓勵與支持:)

不滿
留言
icon MY83保險網 討論區
想看看身上的保單需不需要補強或修改?投保有體況?理賠遇到問題怎麼辦?讓MY83討論區裡專業的業務員來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