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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54100 汽機車族

在自家停車場被撞

兩個星期前的星期四當晚停回家都有例行巡車,因為我隔壁車位的住戶一直都停的離我非常近一直覺得她開車門一定會撞到我的車門所以只要她停很近我都會拍照紀錄起來,隔天星期五下午準備出門時 發現我的右前大燈附近有傷當下馬上找社區的總幹事處理詢問誰是車主並和總幹事一起拍照存證,過了半小時車主有打電話給我,跟我承認她倒車的時候有撞到我但是那天晚了沒有去看傷,但她覺得沒有那麽嚴重,也跟我道歉但是她只有保強制險,問我的保險是否能夠理賠,我當下非常之錯愕因為我的車停在那裡靜止不動車子也完全在我的停車格裡面,二來當下如果知道撞到我的車是否第一時間要報警留紀錄或是找到車主,就算我出險相對的我明年的保費也會變高而跟她完全沒關係,後來因為那時候要趕著上班就沒有繼續講下去,下班的時候約晚上七點左右我再回撥十幾通電話都關機我想對方是退休的公務人員也許晚上較早睡所以隔天白天早上接近中午我打了幾通有開機但沒有接,一直等到晚上沒有回我就先打到1999處理他們幫我轉到交通事故的員警那裡處理,很快的警察就過來了並詢問我的狀況並拍照存證。也說要對方一起紀錄簽名才會有單子。後來隔一天對方終於回我了,我告知她 約一天去警察那裡紀錄,她一直跟我盧說她已經很小心開,也跟我承認他有撞到我,而車子只是代步身外物像她的車子一圈都是傷她也都無所謂,我當下也回她看我的車子就知道我是個愛車的人,而如果是芝麻綠豆的小傷那也就算了,但是傷痕跟大燈一樣長無法接受,她開車小心跟撞到我的車也是兩件事情,後來我說直接請警察那裡處理她也不是很願意後來要約時間她拿起她的手機滿滿的行程,後來好不容易喬了一個星期後的星期四上午11點,當天警方打給我說有事故要處理會晚一點到,我和對方說對方說她12點一定要出門而警方要過來的時候也已經11:50分了我把狀況和警方說他說只好再約我們可以的時間,我再和她約他還是一堆行程,我當下很火大直接回她那請他自行聯絡警方偏愛時間不然這樣不知道要拖到哪一天,她居然還回我她不喜歡跟警方打交道所以請我和警方聯絡,請問大家我該怎麼做來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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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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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法184條的侵權行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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