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約用FI2會有全殘失效的問題,壽險除了身故之外還有全殘的理賠,萬一發生全殘狀態時,遠雄並不保證附約可以延續,因此對保戶來說會有風險。
建議換成另一個終身壽險FX7或是殘扶險HU2或MB1就能避免這個問題。
終身癌症險相對來說保費貴但是保障低,不如把這筆保費拿來把定期的XCD額度拉高,或是改用別家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會比較好。
意外險RHA底下建議再附加重大燒燙傷RHD,100萬的保費才120元就能提供小孩可能遇到的燒燙傷保障。
如果沒有其他家保險或是公司團保的話,意外實支實付建議改用有保證續保的MRB。
預算可負擔的前提下可以再規劃第二家實支實付,因為除了實際醫療費用支出之外還可能會有一些間接的損失,例如家人必須請假到醫院照護小孩、營養食品的費用等等。
這些光靠一家實支實付無法補貼,必須透過第二家實支實付才能達到補貼的效果。
最後,豁免保費僅能保障要保人萬一遇到重大疾病等狀況時可以不必繳納後面的保費。
但真正該擔心的是遇到這些狀況時,要保人本身的保障是否足夠,否則會淪於因小失大的問題。
Qqbaby 您好
1. 現在的醫療附約都會有附約延續條款,避免因主約消滅而造成附約的延續效力受到影響。
但是很麻煩的是遠雄的附約延續條款有一條是要公司同意:
遠雄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乙型
第三條【延續附約權利義務之行使】
本附約於延續期間內,除本批註條款另有約定外,其權利義務仍依本附約條款之約定行使。 主契約效力終止時,要保人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得延續本附約之效力。 前項情形,主契約要保人身故時,以本附約被保險人為繼任之要保人,但未成年之本附約被保險人以其 法定代理人為繼任之要保人。
也就是說萬一發了全殘的狀況,理賠的時候我們不能在申請書指針對醫療理賠,一理賠就是整張去申請,這樣會造成主約理賠全殘後消滅,附約跟著消滅,而人還活著的狀況下醫療險附約沒有了未來就有極大的風險缺口,所以主約要挑不會因為理賠全殘就消滅的主約,如雄安心終身壽險FX7或是好心殘廢照護終身保險HU2或超好心C型MB1,可以避免這個風險的缺口
2. 現在二代健保醫療體系最大的問題就是住院天數短、自費高,傳統的分項給付癌症險只要住院天數短、手術少給付就會少,遠雄的規劃建議加強在他們家比較強的XCD上即可,把保額做到最大,但是分項給付的保障比較多,實用度也會比較好,在另外加強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針對治療費用、看護或薪資損失等可以補貼
預算夠可以做台壽的YCC或是友邦ICAN,如果比較緊繃就先加遠雄的重大傷病RK1
3. 預算許可建議規劃第二家實支實付,主要是針對遠雄RJ1的手術有健保給付2-2-7項的列舉式給付問題,屬於陜義手術範圍,另外第二家實支的功用在於隱藏性成本,也就是治療期間的薪資損失、生活開銷、短期看護等補貼,第一家cover住院開銷,第二家跟一代健保時設計的方式一樣,多的理賠針對這些無形的成本
如預算許可,可考慮再補上第二實支,補強RJ1在手術上的瑕疵
癌險可採用一次給付,將一次給付額度拉高
如為女寶寶可考慮再採用重大傷病將保障提高,保障範圍加大
殘扶已有終身不還本殘扶,可再加入其他殘廢一次金將保障再做加強
Fi2新終身壽險106
有附約延續條款的問題
建議要最便宜的 選HU2 20萬
或是選MB1 1萬比較實用
Hg4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
終身防癌的一次給付太低
不如改為定期防癌XCD 6單位先拉高保障
Rha傷害保險附約
Mrc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附加條款
Rhg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
意外險沒規劃到重大燒燙傷很可惜 保費才100多元而已
Rji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要注意門診手術有範圍的限制
最好找第二張補強
如果有預算考量可以用遠雄先做雙實支 之後再來調整
Hw2超安心b型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附約106
我會建議把這個預算拿去補遠雄另一張實支RSL
Xcd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2單位
建議拉到6單位
如果有預算考量 一定要遠雄可以先這樣出
再用一張新安東京的防癌險50萬 保費157拉高癌症保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