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23歲就失效了)
此商品已停售
失效: 契約停效起之"2"年內,未辦領"復效",則契約失效。
契約已經無效了,不用取消。
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
給付內容
1.意外住院 單位數*1000元 (每一投保單位3萬元,醫療限額內給付)
2.骨折未住院 單位數*1000元*12.5%*14天 ~ 單位數*1000元*50%*60天
3.中度傷燙傷 : 單位數*10萬 , 重大傷燙傷 : 單位數*25萬 , 燒燙傷回診 單位數*500元
4.意外殘廢一次金 : 單位數*5萬*5% ~單位數*5萬 (11級~1級殘廢)
新全方位傷害保險附約
給付內容
1.重大燒燙燒 保險金額50%(限1次)
2.意外殘廢一次金保險金額5%~100%
3.意外生活照顧金 每月 保險金額0.5%~保險金額1% (1級~6級) 最高給付120個月
以上
請問小朋友的保單是附加在 爸爸媽媽的保單下嗎?
若是附加在家長下,不論換什麼23歲後都沒辦法續保喔!
想請問各位我應該取消這個~改保新全方位傷害保險附約嗎?兩個差別在那~哪一個比較好?
若是小朋友現在還小,建議選擇 重大燒燙傷給付高一點的保障
並且著重在 意外實支實付 與意外日額 (骨折未住院)的部分
另外比較特別的是 個人責任險
個人責任險:簡單來說就是自己不小心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時,可由保險公司代為理賠的一種保險。
曾經有客戶的小朋友背著大大的書包去逛文具店,因為文具店的廊道都比較窄,一個轉身,把展示架上的玻璃製品弄掉了
店家要家長賠付,當時就用 個人責任險賠掉的。
綜合以上建議,可以找產險的意外險 做搭配,並且定期檢視保單,在至當時機做置換:)
保險 是配合生活規劃的,生活不會永遠一成不變,保單自然也就不可能永遠合適。
我服務於保經公司,能針對您的需求,在預算範圍內為你規劃專屬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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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回答的不錯,請給我一個讚,作為對我的鼓勵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