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看護金必須符合「需專人照顧」的情況才可以理賠,
看護費用:指特別護理費、看護費等,但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生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若是居家看護的話,必須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時才能申請。
前項第二款規定之病房費差額,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第四款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最高以三十日為限
您好~
強制險看護費用每日1200元,最高理賠30天
欲申請強制險的看護費用,必須要有醫生在診斷證明書開立:「需專人看護 + 需求天數」才可申請理賠。
就我們協助理賠的經驗,請家人照顧,也能夠申請看護費用,僅要提供看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相關文件即可。
希望以上言論有幫助到您,如果覺得我回答得不錯煩請給我一個讚喔~~
您好唷!強制險當中支付的看護費用每日1200元 (最高30天)
→可參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67
若要申請時,會需要您開立診斷證明書「須專人照護+天數」。另外提醒您除了強制險可拿到的理賠外,強制險支付不夠的部分則可以向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要,畢竟這也是損害賠償的範圍 (所受損害 及 所失利益 的一環)。
●補充說明:若是給家人照護也是可以的哦,但會需要家人提供相關所須資料。那您這次的情況,診斷書上所載:「日常生活需人協助照顧一個月」,這樣是可以的喔,已有詢問過理賠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