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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34293 小資族

應已繳保費的意思

保單裡面寫身故時按[應已繳保費]給付
是指如果繳到一半死掉只退已經繳的錢
還是之後沒有繳的錢也會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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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退已經繳的錢
不滿
留言 5
點點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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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屏東縣
你有全文嗎?

我想它應該是寫保額保價取其高?
用戶 3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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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時下列二者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且本契約

效力即行終止:

一、「應已繳保險費」乘以一點零五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我沒有要問第二個 只是想知道第一個名詞到底是退哪一種錢? 謝謝
用戶 34293
保戶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身故時下列二者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且本契約

效力即行終止:

一、「應已繳保險費」乘以一點零五倍。

二、保單價值準備金。

倘終止後有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本公司給付時如要保人已

身故,則給付對象變更為「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訂立本契約時,以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

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如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前身故者,

本公司改以下列方式給付,不適用前二項之約定。

一、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後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付「身故

保險金」。

二、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前身故者,本公司應以「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退還予要保

人。

前項所繳保險費,係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

第三項加計利息,係以前項金額為基礎,以百分之二年利率,依據年複利方式計算至被保險人身故日之

利息。

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

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

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

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

【LEGOOA】- 5 -

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

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

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

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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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屏東縣
那就是了 只退 "已經繳的錢" *1.05
用戶 34293
保戶
感謝答覆
Louis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南投縣
通常 6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意思是
假設保單簽約是20年商品
一年保費假設1萬元
如果被保險人在第10年發生身故
總繳保費是10萬元
那麼保險公司就是將10萬元加一些錢,退還給受益人,以此類推

1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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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高雄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未滿15歲不會有壽險理賠,他的意思就是15歲前身故

所退給你的錢有兩種看哪種比較多,就用哪種計算給你

A:累積繳交的保費X1.05倍

B:保單價值準備金

按照經驗法則通常未滿15歲前累積繳交保費X1.05會多於保單價值準備金....(大多數啦!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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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y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高雄市

您好:

你說的應該是壽險15歲以下只賠保費加計利息

15歲以上才能賠保額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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