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III您好,醫療險通常有30天疾病等待期,癌症等待期為90天。
等待期內所發生的疾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也不能終止契約。
等待期後所發生的疾病,保險公司才會負理賠責任。
(因意外所導致則不在此限。)
把握一個因素:投保時,確定是身體健康的,也誠實告知體況,
在等待期間看診不會影響。
*台壽實支實付HNRC沒有等待期,今天簽約晚上過12點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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