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正的方向是針對原先重大疾病險條款中,各項疾病定義的不合理處(詳見重大疾病險條款研析),希望更符合現代醫學的檢測方式,避免造成罹患該疾病卻難以理賠的詭異情況,但是範圍依然只針對癌症等七項重大疾病,並未同時修正特定傷病險(詳見特定傷病險條款研析)。另外,除了疾病的條款定義有變化之外,對於未來的給付方式也會有重大變化,重大疾病險也將劃分為「甲型」與「乙型」兩種,提供「重度」與「輕度」兩種保障。「甲型」只有針對「重度」,「乙型」則同時包含「重度」與「輕度」,若狀態較輕微,符合「輕度」程度則依然可獲得理賠,只是理賠金額自然就會較「重度」來的少一些,只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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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賠的項目「範圍最大」: 政府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涵蓋上百項傷病(包含癌症、慢性精神病),認定範圍及 項目最多。
2.理賠的給付「簡單明確」: 取得健保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文件立即給付保額一倍,理賠認定簡單又明確,不 用收集醫療單據、不用擔心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