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算是很精明的保戶,大部份的人投保旅平險之後,比較少看保單條款;您提出的三家保險公司的旅平險保單條款,其實規範及保障限制大抵相同,因為這些都是示範條款,政府的權責機管在審理的時候,已經先替消費者(保戶)做第一層把關了。
旅平險的突發疾病,有二個主要的通則:
1.被保險人投保的這一次出國,不能以醫療為主要目的。
2.「不儘快就醫的話便會損害身體健康」。
至於您提到的投保前180天(有些險種的條款是90天內),不曾發生過的疾病。~這個是保險法裡面所謂的因果關係!原則上,符合以上二個通則,而且沒有這個因,或是因與果沒有正相關,都是符合理賠範圍的。
~希望以上的說明,對於您的疑問有幫助。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