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HG 保單條款
第十七條【附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附約。
前項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主契約效力終止或主契約經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時,本附約如尚未期滿,其效力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條款有寫到,主約辦理減額繳清,XHG的效力就會持續至當年度滿期之後,效力就終止了
RHG 保單條款
第十三條【附約的終止】
當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依本附約第五條規定得以續約,惟繳費方式限年繳辦理。
主約辦理減額繳清後,還是得以續保,但是是非保證續保的,還是得經過保險公司同意後才能續保
MRC也是不保證續保的意外險,如果減額繳清,也有可能不續保
RJ1則是保證續保的,主約減額繳清,不會影響,還是可以續保,指示之後就不能再增加附約額度,或是增加其他附約
2.
CIR3與YCC同樣都是保證續保,同RJ1一樣,不會影響延續權
3.
LDC要買到2萬,殘扶金沒有保證給付,所以建議加上XGB,殘扶金保證給付180個月
不然還是建議殘扶險用台壽T01M1好心200,LDC殘廢一次金較低,不用額外增加保證給付的附約,好心200本身保證給付20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