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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重大疾病險的意義?

小弟我剛出社會,正在規劃自己的保險
但是有一點很不懂的就是:
PTT上的文章說因為理賠條款的關係,大部分的重大疾病都很難理賠
因此,重大疾病險的意義在於 癌症理賠之風險轉嫁
但也有人認為還是以重大疾病險為主
但是目前還是有癌症險可以像重大疾病險一樣一次理賠(明台、新安東京等)
原位癌雖然賠得不多,但總比沒有賠好
而且安聯DD5也停售了,法巴最高也只能投保100萬,況且他有些癌症也不理賠。

所以我想請問若除了癌症的其他重大疾病真的都很難理賠的話
我是不是應該就以一次理賠的癌症險為主
還是說重大疾病險還有其他意義?

感謝大家回覆~謝謝!
共 13 則留言
朱育德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由於重大疾病險對於癌症以外的六種重大疾病,定義上與目前醫學界確實有落差,所以有『醫院判定符合但保險公司卻判定不符合』的問題存在,這在金管會出面改變重大疾病險示範條款前,是無解。

所以目前重大疾病險常被當作初次罹癌給付保險在規劃,不少保戶也僅是因需要初次罹癌給付而選擇重大疾病險,若有其他更好的初次罹癌保險可選,其實現行的重大疾病險,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被初次罹癌保險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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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銘
Level 1
MY83未認證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沒有難不難理賠的問題,
只要條件符合,保險公司就要依條款理賠。
若不依約理賠責要負上高額利息。

註一、本通訊僅供參考,且不應視為任何要約、要約之引誘、或締結契約或交易之確認或承諾。撰寫人並不保證本通訊內所載數據資料或其他資訊之完整性及正確性,該等資料或資訊並得隨時不經通知而變更。又本通訊之評論或陳述不當然反映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意見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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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融珊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業界所指重大疾病是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共七項,保單本就是契約,當初都白紙黑字互相承諾了,應符合條款所述才來理賠,但未必難理賠。

罹患癌症患者年齡有日漸下滑趨勢,也為國人常見之文明病,一旦罹患癌症必須有兩種給付才算完整─(1) 一次性給付(初次罹癌險or重大疾病險or特定傷病險),得先有一筆緊急醫藥費趕快治療 (2)治療癌症過程中所需之花費(終身防癌險主約or定期癌症險附約),給付病房費、手術費、門診、放療/化療、義肢/齒/乳裝設、骨髓移植等,癌症不可怕,是在治療時的花費嚇死人!

癌症很常見,但只是機率問題,買了癌症險就一定會得癌症嗎?應該是怕得癌症,所以才需要買癌症險,如果只單一買初次罹癌險,可是我卻得了慢性腎衰竭(所謂的洗腎)或中風,就沒理賠啦,因為我不是買重大疾病險,所以我建議是買全面性的會較適合,若是買特定傷病會更好!理賠項目又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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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育德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問題是條款儘管白紙黑字,但是卻與醫界確實是有落差.

用心肌梗塞來舉例好了,根據 世界衛生組織WHO 定義,
急性心肌梗塞意指下列三種情形中,出現二種以上,包括
(一)缺血性胸痛。
(二)心電圖呈現序列性變化。
(三)心肌酵素的上升及下降。

但是重大疾病險條款對心肌梗塞的判定是這三種要同時符合,這落差是很明顯的.

理賠不難嗎?

坦白說我是沒把握能在診斷書上只有寫兩種狀況的前提下,保證能幫保戶理賠到心肌梗塞,
如果那位同業有\"簡單\"的必賠方式,我很誠心的在此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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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潔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你好!我是安联人寿的業務員從你問題中暸解你很重視重大疾病險而文中有提到本公司的Dd5在此先感謝你對安联的支持而公司也應客戶要求推出DD5二來如有需要請與我联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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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為之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所謂的安聯DD5二代保障內容變得很差,
除了保費變貴外更慘的是等待期還變相延長成一年,
也就是說若投保後一年內發生癌症不會理賠。
相比之下,另外一張有名的重大疾病 - 法巴金健康,
反而繼續在市場上吸引大量的保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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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y
Level 1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您好
只要經合格醫療機構診斷符合保險契約中的重大疾病項目,
皆可獲得理賠, 所以並無難以獲得理賠一說.
\"永保安康終身壽險\"涵括31項重大疾病,
經診斷確定後即理賠保險額度或應繳保費總額(兩者擇其高).
許多重大疾病是需要長時間的治療,
能夠先有一筆費用來應急預備,
其他部份還可靠實支實付型的醫療險來支付,
將來身故亦可得到理賠金.
以上是個人與家人都有的保障, 與您分享.
若想要了解所有31項重大疾病項目內容及相關細節,
很樂意提供給您參考.
祝 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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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馨
Level 1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一般重大疾病包含: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七項,就理賠成功機率來看的確是癌症最高(罹患率也是最高的),其它要完全符合保險公司的條款定義有時的確容易有爭議。

雖然DD5停售了,但我個人覺得安聯的DDR 一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保證續保至74歲)or宏利的YDB 一年期特定傷病健康保險附約(保證續保至80歲)保障內容更好,除了上述的七項重大疾病外,尚包含多種特定傷病。兩家的特定傷病保障內容雖稍有不同,但昏迷、肝硬化症、急性腦炎、嚴重燒傷、良性腦腫瘤、猛暴性肝炎、帕金森氏症、阿爾茲海默氏病、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頭部創傷、再生不良性貧血、全身性紅斑狼瘡、運動神經元疾病、主動脈外科置換術、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克隆氏病及潰瘍性結腸炎等皆包含在內,保障內容廣泛得多,年輕時的保費便宜,加上保證續保,實在值得考慮投保,尤其家族中有相關遺傳疾病者,更是應該優先考慮。

另外若是只考慮拉高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保額,安聯的CR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保證續保至75歲)也是相當優異的商品。倘若被保險人罹患原位癌,則一次給付15%保額,若投保100萬即給付15萬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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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甫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誠如你所說,重大疾病保險中,的確是最有機會請領到癌症保障的理賠金,在預算的考量下,是可以先規劃一次給付型的癌症保險。

其他的重大疾病,各項目都有它的定義所在,也就是說要達到保單條款中所載定的嚴重程度、才能符合該項理賠項目的請領標準,和多數民眾的認知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舉例來說:

腦中風: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
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
者:
(一)植物人狀態。
(二)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三)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食
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
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四)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
者。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
,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所以即便是有腦中風,未達到上述標準,以我大舅為例,數年前他有中風,語言功能也有受影響而有些障礙,但卻不是『喪失』言語機能,亦是無法請領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險醫學標準和實際的醫學標準,在定義上確實有其落差~


這些標準的規範,可以篩選掉一些輕微的患者(重大疾病的癌症保障中也有相關規範),保障真正較嚴重的人,同時也不至於讓保費飆高,使得大眾較能夠接受。
試想,如果一點點程度的病症舅可以申請鉅額理賠、那誰要當莊家呢?
如果真有人願意做莊,那賭注不就高的驚人?


一次給付的主要精神應該是重症之後的休養費用,因為重症之後,未必還能維持原有的工作能力、又可能需要有人照護、或是額外的生活花費(如營養品),因此除了重大疾病有一次給付的效果之外,不妨亦可以參考『殘廢給付保險』,舉凡疾病或是意外所導致的肢體殘缺,或是器官機能障礙(11級75項),皆能請了理賠,保障範圍更加廣泛,是值得參考的規劃方向之一。
如:糖尿病所導致雙目失明、腦中風使得言語功能喪失或障礙、口腔癌所導致咀嚼功能喪失或障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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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寶寶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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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您好
詳細理由可以點我頭像,我會詳細跟您說明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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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其實就是要注意
1.買的對不對
2.買的夠不夠
3.能不能負擔
希望有機會可以讓我認識您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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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廷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重大傷病涵蓋範圍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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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豪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通常 7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重大傷病險目前是癌症規劃一次理賠裡涵蓋範圍最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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