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類型還是得看條款為主,
有些主約豁免類型的保單只豁免主約喔,
附約要一起豁免還是得要加上附約豁免保險,
附約豁免保險只到主約失效或是主約滿期的。
要很細心的看完,了解是否符合自己想要的豁免需求再簽約。
註一、從業人員於本發言內容中主管機關核可相關執業證照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證書字號(96)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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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問的是三商美邦人壽,
那麼該公司的豁免是要另外投保的附約, 並不是直接設計在主約內.
該公司的豁免附約確實是在豁免要件發生後, 免除該保單所有項目的後續保費, 包含附約.
不過豁免保費的原理, 也是先估算這些風險發生後, 保險公司如果後面不收保費,
他可能會少收多少,再從這金額與發生機率下去推算到底要把豁免附約賣多少錢,
整體才不至於虧本, 這跟直接投保與這些風險相關的險種, 在萬一真發生事故後,
拿理賠金去貼後面的保費支出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要不要安排豁免, 除了看該豁免條款的內容, 自己的保障是否真無法直接貼補這些保費支出才是先該衡量的....
豁免保費的要件:主要是看條款為主,大多數保險公司是以二至六及殘為主,也有少部分保險公司是以一至六及殘為主;其依據我們所提供的醫生診斷的各項資料與數據後在經由保險公司依據各項險種的條款去判定是否符合豁免保費的門檻以及豁免的期間
以南山為例:大多數的主約商品都含有豁免保費的條款與保障且是跟著主約繳費年期跑的,但是附約有豁免保費的就僅有失能薪水險才能享有獲免其所附加的主約部分
但是想想萬一有一天我們因疾病或是意外造成長期收入中斷,造成了保費負擔不起時,若是我們擁有這樣一項獲免附約保費的險種,我們是否就會壓力比較輕一些?而且我們依舊可以繼續我們該有的醫療照護不需去煩惱這些錢的問題呢?
希望小妹的答覆能回答到你的問題
豁免保費的規定依照各公司、各商品條款有所不同,需要分別瞭解,
像是有的醫療險豁免是因為罹患重大疾病(EX:癌症、心肌梗塞等),
有的是壽險豁免是因為符合二到六級殘廢等級,
也有豁免是用附約條件的型式附加上去,
而豁免附約還分為個人型與親子型,
個人型(適合個人):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喪失從事一切工作之能力,且不能經由工作以獲致報酬。
親子型(適合幫小朋友投保的父母):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豁免當時主契約、本附約及附加於主契約之其他附約之續期應繳保險費,直至主契約及本附約繳費期間屆滿時為止:
(一)死亡。
(二)致成條款附表一及附表二所列各項殘廢程度之一
項目很多,若需要瞭解我們可以再行訊息討論
註: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一切請依照各公司商品條款或保險公會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