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給付保額
生存金:自第2年(含)起,每2年,領 1 萬。 領至第20年
第21年(含)起,每1年領 1 萬。 領至104歲
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病房費限額每日 1,000 元 手術費每次限額 3,200 元~ 20 萬
雜費限額 3 萬
雜費額度偏低,且未包含門診手術,若無體況可考慮將此項更換為JHSRD額度較高
可考慮是否再額外拉出一實支補成雙實支將額度拉高
日額型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病房費每日 1,000 元 加護病房費另給付 2,000 元
急診住院保險金 500 元 住院前、後門診每日 250 元
醫療轉送(救護車) 1,000 元 出院療養金每日 500 元
終身型定額給付,DRGS實施後住院天數減少,自費項目增加,假設今天住院使用自費藥品
此項僅能定額住院病房費,自費部分仍須自行負擔,快繳滿不建議更動
手術醫療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手術醫療保險金每次給付 5,000 元~ 6 萬
終身型定額給付,以現在較新的達文西手臂來說,一次費用近20萬,若開在手術費,此項僅能依部位定額給付
其他的自費部分還是需要自行負擔,快繳滿不建議更動
總結:若無體況實支建議更換為JHSRD,在視預算考慮是否補上第二實支,
癌症建議以一次給付,重大疾病(傷病)來分擔,殘扶部分可考慮選擇定期或終身不還本
拉到我們想要的額度
終身的條款我不會動了....就像我原本有提到因為快期滿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像
例如
"二十年慈惠豁免保險費附約" 這個
因為當初的要保人是媽媽,所以會有這條
但現在被保險人也成熟,如果也足以負擔保費,是不是可以刪除掉這項
畢竟一年也是要繳20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