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保險費外,雇主、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保險費:
雇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 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補充保險費率(第 1 年為2%)
民眾:
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 6 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計費公式:補充保險費費基 × 費率(第 1 年為 2%)
詳細請下載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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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種人需繳健保補充保費:
◆第一種人:民眾
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第1年為2%),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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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兼職薪資所得5,000元(含)~1,000萬【所得稅代號:50】
某甲下班後去打工,每月有8,000元額外收入,每月補充保費為:
8,000元X2%=160;1年補充保費共1,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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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執行業務收入5,000元(含)以上~1,000萬【所得稅代號:9A、9B】
某律師受僱於A公司同時亦上談話性節目,每月領2萬元業外收入,每月補充保費為:
20,000X2%=400元;1年補充保費共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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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所得稅代號:50】
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某甲月薪3萬,發放年終6個月獎金,補充保費為:
30,000X(6-4)X2%=1,200元;補充保費共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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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股利所得5,000元(含)以上~1,000萬【所得稅代號:54】
●現金股利:採就源課繳,公司發放時直接扣2%補充保費,再發放給股東。
某甲領A公司現金股利1萬元,領B公司現金股利2萬元,領C公司現金股利2000元,
補充保費為:A公司(10,000X2%)+B公司(20,000X2%)+C公司(低於5,000元不需繳)=600元
●股票股利(以每股10元計):
某甲領A公司股票股利1000股,領B公司股票股利2000股,補充保費為:
補充保費為:A公司(1000X10X2%)+B公司(3000X10X2%)=800元
PS.若某甲買的股票在同一天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則採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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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利息所得【所得稅代號:5A、5B、5C、52】
給付民眾存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某甲獲得定存利息10,000元,補充保費為:10,000X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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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租金收入【所得稅代號:51】
租給公司/企業/機關時而獲得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某甲有一屋租給A公司,每月租金1萬元,每月補充保費為:
10,000X2%=200,1年補充保費共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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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人:僱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 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2%
李鎧伶(Nikey Li)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