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傳統式的)終身防癌險沒有必要。不是防癌不需要一輩子防癌的意思。是它的內容不會一輩子都合用的原因。
很久之前有人推銷「撥接網路」(那時還沒有寬頻網路)可以買一輩子,如果平均到一輩子的話真的非常便宜。買了的人今天保證後悔。同樣的道理。買防癌險請選擇一次給付式的新式防癌險(或者重大傷病險),即使要買傳統式的防癌險,也買定期的就可以了,不必買終身的造成以後後悔,以後有可能會用不到的東西,再便宜也沒用。
您好
其實這樣的保險架構基本上是沒有問題
但須注意的一點
因主契約為壽險,若當"全殘"發生時,只要給付全殘保險金則契約效力停止
須注意保單內所附加的延續條款是甲型還是乙型(若沒有記錯的話目前皆改為乙型條款)
而附約"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並沒有在延續的條款附表中
所以有風險的點在於萬一主契約因全殘失效,則附約實支實付也一併無法繼續續保
但也有另一種方式就是萬一真發生這樣狀況時,是否能不申請到全殘保險金的理賠
則保證主契約不失效,附約繼續續保
當然還是建議以現在的醫療環境,建議附加第二家的實支實付來解決自費費用龐大的問題
兩邊同時也可以一併解決住院病房費等休養時的薪資補償
若有需要協助您看條款內容,可來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