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看護險的功能主要是要照顧失去自主生活能力的人, 然而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在認定「長期看護狀態」的標準各有所不同。保戶在投保前, 要特別注意各家規定!
在失能定義上, 目前多數保險公司會以六項標準評估(無法自行進食、穿脫衣服、自行走動、自行起床、沐浴及上廁所), 必須至少符合其中幾項才能符合理賠標準。
2) 另外, 保險公司在給付前, 都訂有「免責期間」的規定, 有30天、60天、90天不等。意思是必須經過了的「免責其間」的觀察期, 仍維持在需要長期看護的狀態, 才能拿到給付。如果達到給付條件, 每半年或一年需要回到醫院診斷, 確定符合失能的標準才能繼續請領給付。
在了解長期看護險之前,必須先了解長期看護險的需求要如何計算,一般來說以每月固定的看護費用( 或是照護者損失)、病房或療養院費用、經常使用之照護用品費用、家庭所蒙受的經濟損失合併計算。
隨著市面不同理賠項目的商品打著看護險的名號上市,保戶選購長期看護險的時候應當注意理賠條件和申請方式。例如有些保險公司採用巴氏量表,有些保險公司則採用診斷證明書是否符合條款所載之條件,有些保險公司則依照是否有殘廢來認定長期看護事故的成立與否。
而一般規劃長期看護險的順序通常為壽險與健康險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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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證書字號(96)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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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先了解,長期看護險的(理賠條件)分析來看,
市售,多數家公司所推出的商品幾乎是以下給付條件:
>>>>契約所稱「長期看護」,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後,依診斷書判斷符合下列二種情形之一者:
一、時常處於臥床狀態,無法在床舖周遭以自己的力量步行,並符合下列四項狀態中之二項以上者:
(1)無法自行穿脫衣服。
(2)無法自行入浴。
(3)無法自行就食。
(4)無法自行擦拭排泄後之大小便等。
二、被診斷確定為器質性痴呆,在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須他人為看護照顧者。
註:所謂「器質性痴呆」,係指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二百九十號及第二百九十四號所稱病症,且經醫院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所謂「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係指經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三項分辨障礙中之二項以上者:
a.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b.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c.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本契約所稱「免責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經診斷確定為長期看護狀態之日起算,持續達九十日之期間而言。
>>>>>幾近嚴苛,身障心障精障程度嚴重,可請領程度較難。
但也是有少數幾家公司,仍有以((商業保險的殘廢標準認定表))來做為給付條件,如經醫師認定為一~三級或是一~六級殘廢時,幾可啟動(給付)機制。這樣的失能殘廢認定就較為寬鬆,也符合消費者期待。
再來,失能殘廢給付開始至終止的期間也是要考量的。有些商品是用(年給付)可給付10年或20年或者是用(月給付)可給付120個月,240個月或是給付至終身,這些都是要參考的條件。
當然,保費仍是一項個人支出評估最後的考量數據,依您的個人需求保障額度,一分錢一分貨是相對的價值的。
以上給您做為參考,希望有幫助到您。。。
長期看護險大致上的理賠方式就是符合條款所說的情況下,定期給付一筆生活費,通常都會包含保費豁免,以免收入中斷沒有錢繳費失去保障.
選擇長看險首重特定傷病項目是否發生率高,像是國人容易罹患需要長期照顧的(腦中風 癱瘓 主動脈外科換置術 阿茲海默症 帕金森氏症 多發性硬化症 運動神經元疾病 重度類風濕關節炎)等等,再來要注意這些特定傷病中,有沒有規定病情程度到哪個等級才理賠
繳費年期與理賠時的一些方式,像是有無規定年限.第一年有沒有多一倍理賠.已經離開是否繼續陪到規定年期.是否環本等等的各種目前看過約8種規則.依照個人需求與預算去選擇
您好,
人生在世,沒有一件事情是比人會生病與身故更確定的事。
購買保險無非就是為自己做準備,更為家人盡份責任,不是嗎?
在你我身邊都會經常看到很多外勞推著輪椅,帶著老人家在外,
雇用一位外籍看護,每月所需費用2萬多元,若要住進像樣的安養院,就更不只這費用了。
就長期看護險來說,無法自理生活:飲食、穿衣、行動、起居、沐浴、如廁(符合其中三項);
或是器質性癡呆(細節內容需以條款為準)。
新光的「新長期看護險」是少數有每月幾付看護保險金,最高達144次、
診斷確定幾付關懷金(保額之50%)、豁免保費、身故金與全殘保險金。
這樣的保障的內容相信一定能為家人減輕不少負擔。
若想多瞭解內容,歡迎賜教。
建議以【殘廢險+殘扶險】的組合就能替代長期看護險了。
個人目前不推薦長期看護險
原因:理賠得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
也就是說在沒那麼嚴重(無法自理生活)前,都無法申請到理賠
若九十日內情況好轉,也無法申請理賠
就算達到理賠標準,每半年還要再回到『保險公司所指定的醫院』檢查
確定繼續符合失能的條件,才會給另外半年的理賠金
(如果恢復情況變好,也將不會繼續給付保險金)
保費太貴,理賠條款太嚴格,請不用考慮這個險種
台灣人似乎都很怕自己死不掉要人照顧
於是長期看護險的保費高到嚇人,但理賠卻是數一數二困難
當你沒那麼嚴重,是申請不到的
試問變成1~3級殘,並無法自理生活的機率有多高?
建議把錢拿去買附有殘扶金的壽險
或是直接拉高意外險的額度(需注意疾病致殘無法理賠)
都會比長期看護險好用
繳費時繳的少,理賠時一次給的多,才是保險的精神
長期看護這種一個月給個幾萬塊賠償金的保險,太不理想了
看護險的話~目前理賠上理賠率低到不行~因為看是簡單可以理賠~
其實條款上理賠條件~有相當難度~如果有這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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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司機失去左手腕?)
1.【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
2.【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且日常生活尚能自理者】
3.【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者】
光1.2點多數的長看險就不能理賠了。
在來看到『需要長期看護狀態』共有六大項
【床邊行走/進食/沐浴/穿衣/大便/小便】
【等級一】:以上全部都需要他人協助
【等級二】:以上有三項,需要他人協助
【等級三】:以上有兩項,需要他人協助
以上三個等級皆為【生活失能】
長期看護想解決的是失能的問題。
但失能有分成兩種: "【工作失能】跟【生活失能】"
失去自己賴以維生的工作能力,但這不代表他們因此失去了生活的能力。
長期看護險能解決的是失去生活的能力,但卻無法解決失去工作的能力。
(例如:司機失去左手腕?)
所以我們只能選擇最有彈性的,涵蓋大部分範圍的險種。
就這點來說,【殘廢險+殘扶險】的組合會比長期看護險好用許多。
【殘扶險】理賠1-6級殘。
【殘廢險】理賠1-11級殘。
【長看險】理賠1-3級殘。
小總結:
【殘廢險+殘扶險】是目前市面上最能替代長期看護的險種組合。
基於理賠條款跟保險費率的關係,我還是不建議投保長看險
親愛的haluka
Q...
購買長期看護險要注意的地方
A...
基本上...我會建議購買的是殘扶險,我做個小分享
失能狀態的保險理賠分為三塊
★長期看護險 → 理賠看巴氏量表 (6取3 3取2),達成這樣的條件,有點困難,再加上每年巡視狀態,那人要不要好?
★類長照險 → 針對因為某一病症所產生的結果,此結果更加影響到狀態的保險理賠,偏向鎖定某塊病症理賠
★殘廢扶助險 → 理賠看殘廢等級表 (11級 79項), 只要因為疾病或意外的關係導致有表上的情形,殘廢給付就開始理賠。
貼心小提醒: 導致成殘後至少仍生存 180天 才開始給付。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您的來信
很高興能夠協助您,祝您一切平安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