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您好!
Q:我的醫生就是不知道怎麼寫,我才想說上來詢問看看😂他不肯寫(需)震波治療他只願意寫(建議)震波治療,我怕保險沒理賠…我沒有住院…這是尖峰鎖骨翹起來挫傷而已。
因為我有家保險是南山的團險,他跟我說診斷證明上要寫(需)震波治療才會過件,我很納悶才想詢問你們看看 謝謝🙏
→大部份在大型醫院的醫師都只會寫「建議」,不會寫「需要」,因為是自費項目,不能有強迫字眼,所以這樣開很正常,但不會影響您的理賠申請。
→「震波治療」在保險公司已經有共識理賠,所以不用拘泥於文字,重點需有意外挫傷的診斷。
→至於南山團險必需有「需要」字眼,好像團險都會有這些要求,我最近有客戶的某家團險還要求要「初判表」,有點… (無言)
找您們公司的負責團險部門協助詢問南山人壽看看,醫師寫「需要」,就是要替您的病症「背書」,醫師沒有親眼看見事故發生原因與經過,怎麼可能幫您的治療「背書」.
其實是那個回覆的理賠人員說,因為他自己曾經申請自費吃的藥沒有過件,所以才建議我這麼寫…但我想沒有一位醫生願意寫(需)我不知道是他個人問題還是什麼…才想說上來詢問看看,因為南山是熊貓的團險😅
自費藥物必須針對病灶有需要性才可以,例如標靶藥物等等
自費用藥的認定不同,必須針對病情或患部有必要性才符合申請條件,意外傷害最常開立的藥物大概針對患處止痛、消炎、去疤,另外還有紗布、繃帶的醫材,如果是另外要求醫師開立的,基本上也無法申請,但您既已確認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原因,醫師也願意開立「建議」您採取震波治療,就已符合意外傷害實支實付的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