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樂媽,
現在已是掀起殘扶險的熱潮,長期看護叫好不叫座的原因為:
1. 除首次領取理賠金時需檢附最近一個月內專科醫師所出具符合長期看護狀態的診斷書外,後續每次領取看護保險金,仍出具仍生存且持續需看護的證明
2. 長期看護的認定是依據巴氏量表的評分,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持續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或是認知功能障礙依CDR失智量表、MMSE簡易智能測驗
以上認定及理賠的難度就......
而現多以殘扶險來取代長看險是因:1.可以理賠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的殘廢 2.較容易達到理賠標準。請注意:
1.如只有行動不便,但可以自行吃飯、換衣、沐浴、起臥,長期看護險就不能理賠(而身為子女一定會希望能幫爸媽請看護,畢竟老人家行動不便,不小心跌倒發生意外還得了!)
2. 只要符合殘廢等級表的狀態就是殘廢。例如神經障礙者,外觀不一定有缺陷,但符合殘廢等級表上的敘述,因此可以獲得殘扶險的理賠
上述雖如此,但兩者仍是有無法取代,只能說買保險是買多數會發生,易理賠的
例:罹患失智症、精神病、癌症未期等,當因此而失去自理能力時,殘扶險就無法達到理賠標準
若有需我為您介紹市面上常見的長期看護險與殘扶險種,請來信與我聯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