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的就是一個機會點的平等。主辦方已經給予。敝人從肥皂箱跳下一鞠躬!!
若有因口氣太急,對公道伯及國廷保戶、阿桀保戶、不實話客保戶、Jack 保戶有所衝撞,謹此致歉。
也對主辦方激將的用詞如:「手法」、「不齒」等收回致歉。希主辦方能繼續以德服人,眾望所歸。
保單組合中的所有商品,都沒有任何的廣告費或相關置入
MY83 推薦商品最大的原則是「站在保戶立場挑選好商品」
其他問題,我們也只能盡力克服 (比如通路問題、好不好買之類的)
關於意外險第一個是 easy go 也是因為他真的俗又大碗
大家如果有看到更執得推薦的商品,非常歡迎可以跟我們說
但請也容許我們還是維持一樣的標準「站在保戶立場挑選好商品」而不一定會照單全收
希望大家可以理解,歡迎大家指教
建設性意見:如果主編真的覺得該產品好得不得了,不推對不起自己和大眾,大可以把它放在側邊。標示以「Editor's Choice」「主編特選」。閃金光再加強迫看廣告都可以。吾人都可以口服心服。
然而放在組合中讓懵懵懂懂、不在行、不明瞭的保戶一律選擇,如是華南產險、富邦產險、和泰產險、新安東京產險、旺旺友聯產險、新光產險、台灣產險、國泰產險、南山產險、第一產險、台壽保產險、兆豐產險……任何一種, 全台有三家保經以上有售(為何是 3 ? 採購不都要 3 家以上,否則就有指名綁標之嫌嗎?事情雖不同,情理卻一致)的產險產品,也能服眾。現「誘導」不懂的用戶必選,選完後卻只能跟「壹」一家獨有此產品的保經採購 --- 更因此誘導保戶整套組合都向該家保經採購,此言有過嗎? ----很抱歉用「誘導」這個詞,但是可說即使不是「誘導」,實際上也相去不遠 ---- 敢問這是什麼邏輯? 韓國主辦奧運,所有選手一律來比跆拳道?印度主辦奧運,一律先比瑜珈? 中國武術比賽,統統先打一套少林? 因為主辦方覺得少林最強,不推薦不行?少林的人最多,所以大家都應該會?不會活該? 這豈是自己詡為「業務員平台」「保戶平台」的網站該有的格局和邏輯?
悠悠眾口不出聲,我來出聲。推崇這網站我也不遺餘力。在公開講堂80人以上跟同業們推薦本網站也是我,今天帶頭發聲不平則鳴也是我。即使有人說實話客就只有你一人在講,也無所謂。望主辦方審情度理,懸崖勒馬,停止這種無法服眾的邏輯,即使所謂的「眾」是天下第一幫,「眾」(注意本「眾」字加引號)服皆服,我仍不服。個人將以如同從業保險般無比的耐心持續各種抗議,學習前人各種抗議的各種「手法」(借用「保戶」國廷先生的用詞),對抗此一怪邏輯怪「手法」(再度借用「保戶」國廷先生的用詞,來表達對此作法的不滿 )持續的、長期的、不罷休的,抗議站方的自以為光明公平!
MY83 上面也有國泰南山的罐頭保單的建議內容,只有單一間可以賣,沒有三間以上喔,沒有三間以上喔,沒有三間以上喔,你也不可以賣啊為什麼你不抗議綁標圖利之嫌!!!!!因為你知道他們的沒競爭力啊,簡單來講現在就是別人東西比較好但你不能賣,就這麼簡單你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叫做雙重標準,
看你發言就像老太婆裹腳布,相信你一定辯才無礙,專業度爆表,飽讀詩書,上面國廷兄請你拿出比較好的商品直接證明網站的不公正這麼簡單的事情子為什麼辦不到,你拿不出東西,卻一直轉移焦點,顧左右而言他,"3"間以上,3間以上的依據是什麼,規章細則在哪??
你的競爭力輸人當然也不甘我們的事,不甘我們的事,不甘我們的事,我們有權利選擇比較好的東西!!!!
只請你不要再模糊焦點,東西拿出來證明屌打主編的不公!!!!!!如果看不慣就像上面說的你可以去用你覺得公平公正的平台,甚至自己開一個不就好了!!!!
您不就本事情來評論,或者說說看您為何支持獨家規格放入組合保單默認(default) 必選,倒評起我來了。那回頭來只好換我評您。
國泰南山的罐頭保單有放入組合保單必選嗎? 您拿不出像樣的邏輯,反正用老太婆裹腳布之類的潑婦罵街級語詞來說我的發言(是不應該?是太長?法庭的辯論書和判決書您看過嗎?看得完嗎?可能您常沒耐心看完。下面可舉例)您有雖不同意我的觀點,但是捍衛我發言的權利的胸襟嗎?
「3」間以上的「3」是沒有規章細則,我前面有說,可能您沒看,因為您看不完老太婆裹腳布就氣瘋了開始罵了,包括拿國泰南山來講,也沒細看到底國泰南山有沒事列入必選組合中。法未規定者,依習慣。習慣上為了避免採購時獨家規格,所以要有 3 間廠商以上合於規格的才能開列於規格上。否則開列的人說這規格最好,有誰能證實又有資格說所謂的最好是什麼?
拿出東西證明有更好的?我不願落入此種無意義的各說各話的比較迴圈,所以一直沒提,您以為這樣就能痛打我。昨天有位吳先生同業在回答保戶時,說到「這要看你以哪個點做比較,保費?手術費?門診手術雜費?住院雜費?病房費?」。同樣的意外險也是一樣。就每項都可以比出個第一名來。為什麼是以主編的無權加重項認定第一名?????(五個問號)主編認定燒燙傷第一名的就是第一名。那我如果認定實支最高的呢?主編可以退貨,No, 這不好,不如我燒燙傷第一名的好。如果我拿出大眾運輸工具最高的呢?主編還是可以說,No, 這不好,不如我燒燙傷第一名的好。如果我拿出意外險還可以有長期殘扶金的呢?主編還是可以說,No, 這不好,不如我燒燙傷第一名的好。如果我拿出有皮膚植皮最高的呢?主編還是可以說,No, 這不好,不如我燒燙傷第一名的好。這話主編已經說過了。連網路名人 wayn2008 提出的意見,主編也是說,No, 不如我編制組合的好。(這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情)
我當然可以有話講,燒燙傷在必備組合中的 DIYR 中就已經有,所以可以不用重複。我們的意外險,就集中在意外險才能辦到並且發揮的東西上,譬如實支額度高。現在騎車腿斷了,自費鋼板就要 8 萬,應該買 10 萬意外實支的意外險,這是最優選擇,你應優先選擇我們的商品。但是我有這樣說嗎?這是各說各話。而且再說一次,我拿出這個意外實支最高的商品(至少我有很多客戶是這樣選擇的)主編還是可以說,No, 這不好,不如我燒燙傷第一名的好。而且我拿出這個是我保經公司的獨家商品,所以我不會這麼做,也不齒這麼做。再說一次,不齒這麼做。好幾位仁兄說,你拿出更好的商品來屌打啊?我再說一遍: 1. 主編還是可以說,No, 這不夠好,因為第一名是我認定的為準,我裁判的為準。2. 我不齒提出只有我的保經獨家賣的商品強調它的好處來爭取換成獨家必選。
我類似球員,抗議裁判不公是我的權利。您可以做您的發言支持主編的判決,最好順便說明一下理由。叫我不要發言不要抗議不是您的權利,不管您也是球員(業務員)或者是觀眾(保戶)。舉例辯論時最好先檢查一下自己的邏輯,像國泰南山這不是放在必備組合中的這種邏輯就不必拿出來講了。您打開看看新開的保單組合中有嗎?
至於什麼自己開一個平台的小兒辯論語,就更不必拿出來講了。您坐公車受到不平待遇,不抗議就自己去開家公車公司嗎?坐高鐵遇到不爽就自己建個高鐵嗎? 我現在用這個平台,抗議它評議標準主編一人說了算,把懵懵懂懂保戶買組合保單的機會全部只送給一家保經,這樣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