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kai 您好:
很遺憾現在才留意到這篇文章,不知道您問題解決了沒?
還沒解決的話往下看-
小弟實務上處理過非常多的和解和調解,這邊提供給您一些沒有第三人的小建議,當然您若需要更多幫助,可點選免費諮詢(諮詢時記得點最低保費)。
1.過程中比對方自己還要更關心對方:
台灣人大多很講情,有時候他看你很有心想處理的話,常常一些金錢也不會再計較。
2.不管和解或調解時(尤其調解),始終要示弱卻不代表要當盤子:
我方後車追撞基本上全責,大多時候對方會強硬要求你要賠償所有費用,這時要求折舊是必須的,然而你的口吻不是說「太貴了吧?」這種質疑方式,而是表達「你也很想賠償對方,只是真的沒有那麼多錢」的態度較佳
3.走調解或偵查庭不要慌,妥善運用調解委員或檢察官:
走調解跟偵查庭的時候,除了不斷要對調解委員和檢察官表現軟弱無力之外,他們更多的是看你提出的內容是不是合理的範圍。
假設對方數十年老車撞一個要全部翻新,以真的走民事訴訟來說那叫一個打折打到對方骨折,所以大口要求折舊絕對合理,至於體傷可以請對方申請我方強制險,不太嚴重的話大致可cover,其他若有說他耳機阿、手機、眼鏡、衣服什麼的破損,除了要求一定要提供單據之外,還可要求對方提供破損事實是在事故發生當下的證明。
很多細節很難一一說明,若您真有需要幫忙談和解可點免費諮詢,一張車險保單將會讓您倍感價值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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