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保險法三十四條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白話一點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必須在你準備好理賠文件後,十五天內就必續理賠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