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您提問字面上的意思稍微幫你做個回答:
前車(汽車)無人受傷 假設為A
後車駕駛擦傷/挫傷,有驗傷 假設為B
前車(汽車)無人受傷的前方車 假設為C
自摔騎士 假設為D
一、C因A煞車隨即重踩急煞停止在道路上,造成B煞車不及追撞,造成車頭毀損,前車僅保桿凹陷。
代表A車並沒有因為C車急煞而撞上,儘管行車紀錄器目測並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沒撞上就不構成三方事故,A車與C車之間是不構成事故的。
二、而於後車左/右兩側自摔的騎士,因不是在車道正中央且提前靠旁自摔並無與前車發生碰撞
因D車沒有與前車B車或A車撞上,而是自摔,所以只是單一事故,與這場車禍無關。
三、目前初判B追撞需負全責,上訴申請車禍事故鑑定的話改判機率大不大?(至少非後車全責)
原則B追撞前方車屬完全肇事責任,因有應保持安全距離而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疑慮,但A車並未與C車追撞,所以A就不構成責任,因此上訴改判的機會低。
四、對方除保桿以折舊後價格賠償外,還有求償自行加裝的改裝品,這樣我方是否可以拒絕賠償改裝品的部份又或是同原廠零件以折舊價計算?
改裝品的部分也是在合理理賠範圍內,但是可以請他開出改裝品當初購買的收據,沒收據的話也不可能隨他喊價,他如果提出證明後,按照使用年限計算折舊率賠償,折舊率可以稍微問一下對方理賠人員,超過五年可以以0.1折舊率計算,如若提不出改裝品當初購買價格或是收據,可以依據當初購車的原廠品在以使用年限依折舊率賠償。
以上有稍微詢問過產險理賠的朋友,照字面上看到的內容大致分析!
看還有沒有其他大能,有其他論點!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你!
我是國泰的《小祐》,想多了解歡迎都能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