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常情況下,若同時符合N項殘廢,應同時給付各項殘廢金。
正常情況指的是不同部位。
例如一場車禍導致一眼失明(7級40%)+右手腕關節缺失(6級50%)+左手腕關節缺失(6級50%)。
40%+50%+50%=140%,以超過最高金額,故只會領到100%
2.
但如果一場車禍導致左手整隻消失(如楊過)。
將會同時符合以下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以尚缺失者-5級60%
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6級50%
一手五指均缺失者-7級40%
還有很多項目都會符合......
不同殘廢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殘廢保險金。
(第二點是補充第一點,如果發生上述情況,則只會給付一項)
3.
接續第二點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以尚缺失者-5級60%
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6級50%
一手五指均缺失者-7級40%
如此情況,只會給付較高的5級60%
若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
(第三點是補充第二點的只給付一項殘廢保險金,是選擇給付較嚴重項目那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