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軒您好: 因為第二胎在懷孕才保,會除外是依據保險法第127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照條款內提到符合『必要醫療行為的剖腹產』才會理賠,例如胎位不正、胎兒窘迫等等狀況才會理賠喔! 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