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指的醫療(意外醫療實支實付),沒有限定只能有一個,有些公司理賠只收正本,有些公司可以收副本理賠,這塊在投保前要留意,另外產險端的意外險幾乎都是副本理賠的,可以考慮,只是缺點不保證續保!
意外險的除外,基本上少之又少,因為意外不像疾病,疾病有可能復發,甚至衍生相關併發症,舉個例子給你看看:假設我今天因為跌倒導致左手骨折,醫療後復原情況良好,後續也康復了,本次意外醫療甲公司理賠我10000元,我覺得額度不夠再投保乙公司,結果某次卻又不小心出了車禍,又很賽的左手又中了再次骨折,此時乙公司也須支付我該筆意外醫療實支實付金哦。不知道這樣解釋能懂嗎...
既往症是否理賠與保險法127條有關
只要前次疾病與當次疾病有相當因果關係,保險公司都可依此不負保險之責
而除外與否,只在於日後保險公司拒賠時舉證的難易程度
與是否理賠沒有直接關係
白話來說
您的右膝髕骨脫位的膝關節鏡手術,日後若同部位要再開一次
或是日後有併發任何後遺症
這都不在新契約的保障範圍內
此外,意外實支實付險與醫療實支實付險差別只在於
意外實支實付險包含了未住院未手術的門診醫療
但這樣單純的門診醫療花費通常不大
反過頭來若需要住院或手術時,醫療實支實付險也可給付
所以不需要加購意外實支實付險~額度根本用不完
當然~您必須確認您的醫療實支實付險是否有包含門診手術的給付範圍!!!
若沒有,則額外投保其他家來補強,反而比較重要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