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車禍時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1、 醫藥費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及診斷費在內。賠償範圍,以醫療上所必要者為限。
2、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諸如:義肢、義齒、義眼費、伙食費、看護費、住院雜費及其他如被害人因受傷無法照顧家庭而僱人看家煮飯或照顧嬰兒所支出之費用等 。
3、 勞動功能的損失依據專門醫師之診斷書及勞工殘癈標準表來認定。
4、殯葬費是指入斂費及埋葬費而言。實務上可請求的項目有棺材費、運屍、運棺及靈柩車費、壽衣費、喪葬用品費、墓碑費、埋葬費、遺像及鏡框費、誦經祭典費。但祭獻牲禮費、樂隊費用、追悼超薦費、安置祿位費及購買豬肉供祭祀費用不算。
5、法定扶養義務實務上通常以政府公布的申報綜合所得稅義務人扶養親屬的寬減額,計算扶養費賠償的標準。但是依據寬減額顯然無法實際養活受扶養義務人,所以有准以每人每年平均消費支出為請求之基準。
6、精神撫慰金。
7、其他財物損失(車輛修理費)。
其實我也建議你上調解委員會開始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喊芭樂啃
賠償金額在醫藥費財務損失等大家比較不會有意見,都是有收據好辦的類型
工作損失這種只要醫生開出休養證明也好說
無形的東西在你的例子裡就是精神撫慰金和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這2項就很自由心證了
精神撫慰金就是你的收驚費啦,可以提高一點讓保險公司殺價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你就儘量提出細項,在調解會上慢慢審
其實這種東西也是要做過一次才有辦法知道它的眉眉角角啦
下次記得也保個第三責任險,讓你們的保險公司去聊天喬事情就好,就像對方的車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