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附保障的部份,條款特別針對門診手術設限額1萬元是較不足的地方,(部分門診手術的醫材費用容易超出),或許在搭配一個實支實付險種保障會更完整。
癌症險的部分可以參考一次給付的型態,保障會較為即時,搭配依照各種不同癌症醫療行為理賠的癌症醫療險並無不可,惟癌症醫療險會比較建議採定期型的方式搭配,這樣未來若是癌症醫療行為進步,僅需要針對癌症醫療險(定期型)的部份調整抽換即可,不會造成保費的浪費。(筆者的母親86年幫我買的終身癌症險在103年已經無法完整保障到現行的癌症醫療行為)
【去識別化與時效性警語】
引用之保險規劃以當時現有之商品去識別化後顯示,僅提供做為相對應保障之約略保費參考
,不針對特定保險商品推介,許多同類型保險商品皆可收類似之效果,且效力僅效發表當時不擔保未來有一樣之內容。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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