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內健診異常且有被建議接受追蹤及治療就符合告知喔
需同時符合"兩年內"且"被建議接受追蹤、治療"兩項。
倘若無被要求追蹤及進一步治療,是沒關係的。
但倘若要求前往相關診所就醫及追蹤,就符合告知內容。
基本上若後續檢查皆為正常數值。
體檢時配合進行尿檢、問診等項目即可。
數值正常皆可正常投保。
若需協助送件規劃或者其他保險諮詢,非常歡迎您的來信
保險的核心理念為先承擔無法承受的保險,保近不保遠。
保險找錠嵂大裫,讓您保費花得一點都不冤
但可能一些要求較嚴格的如:服滿人生專案
看到告知事項有是就會直接拒保喔
感謝您的答覆,診所的健檢並無建議接受追蹤及治療的字樣,後續是我在自行去另一間診所問診的
而診所的健檢報告跟大型醫院的健檢報告相比之下較為陽春就只有一張紙。
感謝您的答覆,我只要能保有基本的保障就ok了,就怕說有高血糖紀錄不給保。
一般來說若為主道糖尿病的等級
保險公司都願意體檢四個調閱病歷做核保
一般不會直接拒保
數值正常基本都不需要太大的擔心
若第一次投保有延期、拒保的情形
可選擇評估較寬鬆的主約險種
請問"兩年內"且"被建議接受追蹤、治療"兩項。
如果體檢過了兩年,但兩年前的治療或體況是需要持續追蹤的
這樣在填寫健康告知時,是否為yes?
謝謝
視後續追蹤情況而定
一般若需追蹤,第一項兩個月內接受治療就會需要填謝"是"